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热门推荐: 城市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件通知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77050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广西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广西金融监管局成文日期:
标  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广西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广西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全区房屋交易网签合同示范文本(2025年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建房〔2025〕5号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广西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广西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全区房屋交易网签合同示范文本(2025年版)的通知

2025-12-31 18: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各监管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商品房基础性制度,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金融监管局对2019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抵押合同示范文本》5个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25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抵押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消费者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并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

本次印发的合同示范文本自202611日起启用,2019版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   广西壮族自治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总局广西监管局

20251231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