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热门推荐: 城市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意见征集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2026-01-19 11:4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章规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经先后征求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审计厅、市场监管局,广西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的意见建议,形成公开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6219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邮箱。

联系人:张千里;联系电话:0771-2366112;工作邮箱:gxfgb@zjt.gxzf.gov.cn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书面反馈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119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