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 成文日期:2019年03月01日 |
标 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广西房屋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桂建管〔2019〕14号) | |
发文字号:桂建管〔2019〕14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1日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政管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6〕11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管理,规范评标专家行为,实现全区评标专家管理电子化、网络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发了“广西房屋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专家管理系统”),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3月11日起正式启动系统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线时间
2019年3月11日。
二、登录方式
各单位、专家根据自身角色进行登录。登录地址如下:
(一)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dn4.gxzjt.gov.cn:1151/zjtztb。
(二)评标专家:
http://dn4.gxzjt.gov.cn:1151/zjthy。
三、系统登录帐号和密码
(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电子邮件将登录账号和密码发送至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账号和密码分别发送至需要开展评标的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评标专家通过登录网站自行注册并登录系统,自行录入个人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需指定专人对账号进行管理,根据要求开展“一标一评”工作,按时完成评标专家相关信息的审核入库工作。
(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指定专人对账号进行管理,根据要求开展“一标一评”工作。
(三)2018年以前已通过考核的评标专家,需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和最终审核入库工作。
(四)为确保“一标一评”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地可结合实际对评标专家的考核工作进行合理分工。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汇总需要账号的所辖县(市、区)对应部门联系人名单,填写工作联系表(详见附件1),于2019年3月5日前分别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机关事务管理局,请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工作联系表报送至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请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所辖评标专家按时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工作。
(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评标专家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4。
(四)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操作上的疑问,可咨询技术支持单位,咨询电话:4009980000,陈工(电话:18878780437、QQ:756526400)、梁工(电话:13471175851、QQ:137795702)。
(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评标专家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相关业务咨询,请联系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谢丽,联系电话:0771-2260298,电子邮箱:gxzjtjgc@163.com。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胡乘龙,联系电话:0771-2810883,电子邮箱:bgtggzyjyglc@gxzf.gov.cn。
附件:⒈ 广西房屋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工作联系表
⒉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操作流程
⒊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流程
⒋ 评标专家操作流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2月27日
附件1
广西房屋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
上线运行工作联系表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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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