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必要性
(一)适应招标投标发展需要。近3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自治区分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关于促进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41号)等文件,对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管理进行了规范。我厅也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并将“诚信一体化平台”升级为“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对招标投标部分环节的流程、系统的使用均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有必要配合出台新的招标文件范本。
(二)防范围标串标的需要。为落实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工程建设领域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通过修改评标办法,防止围标串标、遏制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贪污腐败等现象,进一步净化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
二、范本修改内容
(一)全面实现不见面开标和远程智能化评标。一是调整开标形式。由传统的现场开标改为投标人不见面开标、解密,签字改为电子签章。二是逐步实现智能化评标。企业录入“桂建云”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个人注册证、职称及业绩等信息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只需从“桂建云”提取对应内容即可,该部分内容的评审由评标系统自动比对,并提供比对结果供评委参考,保证评审的准确性,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同时提高评审效率。三是实现远程异地评标。满足远程评标需要,参与评审的专家在不同城市评标室通过远程电子评标系统进行独立评审,排除来自各方的因素影响,以便更加客观、公平、公正进行评审。
(二)加强防范“围标串标”。一是对评标基准价实施二次平均,增大随机性。即先取大于招标控制价的85%(或80%)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按照规定要求取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防范“围标串标”。二是通过电子化招投标实现对不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查重分析、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分析、机器码分析等。
(三)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一是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允许其使用母公司的资信(包括业绩、诚信分等)。二是针对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机场工程等项目,区内企业通过联合体方式参与的,认可其业绩。
(四)调整诚信分比重。将诚信分总分由12分调整为20分,并增加市一级诚信分比重,1亿元以上项目,自治区诚信分比重取50%-100%,其余为市一级诚信分。1亿元一下项目,自治区诚信分比重取40%-100%。
(五)增加防止所有报价过于向控制价集中的措施。当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x(1-D%)时,将宣布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从而杜绝所有投标人报价均紧贴控制价报价,使报价分拉开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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