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热门推荐: 城市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意见征集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交易网签合同示范文本(2025年修订)意见的函

2025-10-27 17: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设区市房地产业协会,各有关房地产企业,自治区高级法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广西区分行、广西税务局、广西金融监管局:

为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建房〔201453号)。20196月,参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广西实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税务局、原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原广西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全区房屋交易网签合同示范文本》(桂建房〔20196号),其中包含《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抵押合同(示范文本)》共五个示范文本。

经过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无论是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市场,还是住房租赁市场,全区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交易当事人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及房地产市场形势和群众需求的不断变化,有必要对上述五个示范文本进行修订。

20256月,经我厅广泛征集相关部门以及公众意见,根据收集到的修改意见、近年来示范文本可能存在的漏洞,以及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部署要求,我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等五个示范文本(详见附件48)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送给你们征求意见(修订部分内容已用下划波浪线标注)。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填写《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3),于202511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征集所辖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的意见,汇总后加盖单位公章反馈。《意见反馈表》电子版请发送至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工作邮箱:fcc@zjt.gxzf.gov.cn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交易网签合同示范文本修订说明

3.意见反馈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

          5.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

          6.广西壮族自治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7.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8.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抵押合同(示范文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1025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