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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568294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7日
标  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建保〔2023〕10号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7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2023-12-17 18: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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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扎实做好2023年住房保障工作,现将经各设区市确认2023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清单印发给你们见附件1-3,作为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考核考评、资金调整等工作的依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各地要对照本次印发的项目清单,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坚决防止停工怠工烂尾情况发生。

二、加强信息填报工作

设区市、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须将本次确认的任务项目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广西住房保障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及时更新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三、强化建设过程监管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关,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规模、改变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同时,做好拆迁安置协议等纸质材料的扫描和归档工作,以便留存备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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