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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06-10 17: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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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函2022386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规范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升从业人员自律水平,以诚信建设推动行业良性发展,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我厅定于2022620-26日开展2022半年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查验机构)诚信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2022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依法监督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质量管理,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符合相关能力要求以及出具虚假消防查验报告的查验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二、评价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重点工作的通知》(桂建消〔20211号);

(五)《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细则(试行)》(桂建发〔202018号);

(六)《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检测管理的通知》(桂建消〔20204号);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桂建发〔201914号)(以下简称《检测规定》);

(八)《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192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动态监管评价工作的通知》。

三、评价对象及方式

(一)评价对象。截至531日,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完成信息核实的查验机构148家(其中,暂停二维码资格19家),按照“2022年信息核实机构优先查2021年诚信评价低分机构重点查”的原则,抽取查验机构和技术服务项目。

(二)评价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已出具消防查验报告的建设工程作为实地核查项目通过资料抽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价

四、评价时间和工作分组安排

(一)评价时间:2022620日至26日。

(二)评价工作分组安排:评价工作共分为5个小组,每个小51名组长、3名专家和1名联络员组成,对指定设区市内查验机构及项目进行评价。

第一组(南宁、贺州市

长: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

联络员:韦庆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办公室科员(联系电话:18677232339

第二组(柳州、桂林

长:丘桂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办公室副主任

联络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办公室科员(联系电话:13481077986

第三组(贵港市、河池、来宾市

长:韦融军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联络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

办公室科员(联系电话:15978176082

第四组(梧州市玉林

长:谢常聪桂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联络员:刘晨星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联系电话:15807812266

组(北海市钦州

长:莫晓锋贵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联络员:蔡映红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办公室科员(联系电话:15177323983

五、评价内容

开展查验机构综合评价。对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完成信息核实的查验机构进行评价。根据我厅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逐项记录评分。重点评价查验机构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查验原始记录,从业人员配备情况、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情况和各项质量保证制度落实情况。

开展技术服务工作质量评价。随机抽取查验机构近期已出具消防查验报告的项目工地现场进行评价。对照动态监管评价评分内容,随机抽取10-20%且不超过80条进行评分。重点评价一是项目查验记录真实性、准确性;二是是否存在从业行为或出具的报告(文件)虚假、失实;三是查验方案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四是对防火材料、消防产品、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技术服务情况;五是各类岗位人员行为是否规范等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对接,通知本辖区内的查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和抽取项目的相关人员到场。各查验机构应当牢固树立法意识,遵守职业道德,落实岗位职责,在自检自查基础上积极配合开展本次工作。

(二)强化监管,联合惩戒。凡被责令整改的查验机构,在整改期间,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将暂停提供其二维码服务;凡出具失实、虚假报告的查验机构及相关执业人员,厅将依法予以处理,相关违法行为将抄送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实施联合惩戒,纳入诚信记录。

(三)依据《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工作流程》(详见附件),在本次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评价工作组将向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整改建议书,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根据整改建议书分别向相应的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整改责任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将整改材料提交至对应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核实确认。请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本行政区域内查验机构的整改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由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2710日前报送至我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办公室,我厅将适时进行抽查。

(四)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本次开展评价工作期间,评价工作组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纪律要求。

(五)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明确一名联络员与评价工作组对接相关工作,并于617日前将联络员信息报送至我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刘晨星联系电话:0771-2260396;工作邮箱:gxjstxfb@163.com


附件: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工作流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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