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热门推荐: 城市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428892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文日期:2023年08月21日
标  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建发〔2023〕5号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2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3-08-22 09: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桂建发〔2023〕5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推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21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