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报告核查工作培训会现场
10月20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报告核查工作培训会,对全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报告核查工作人员及相关鉴定机构人员开展培训,提高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报告水平。
会议指出,截至10月19日,广西城乡自建房信息归集平台共排查录入经营性自建房90.57万栋,初步判定及“回头看”复核确认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有6.8万栋。目前,全区已有2.5万栋开展专业房屋安全鉴定,录入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的鉴定报告15999份,录入归集平台的鉴定报告9039份。督导检查发现,自建房安全鉴定存在区外鉴定机构违规开展鉴定、未严格按规范开展安全鉴定等问题。
会议强调,要加强安全鉴定机构管理。在全区各地开展自建房安全鉴定的检测机构,应当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检测机构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要求。要规范安全鉴定检测行为,各鉴定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我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自建房安全鉴定,严禁出具虚假报告。各鉴定企业要加强与设计企业沟通,加快出具鉴定报告速度。
会议邀请了房屋安全鉴定专家进行授课,指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报告核查工作,对各鉴定机构在开展房屋安全鉴定过程中遇到的典型问题进行解析,并提出解决方法。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处室、单位,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自治区检测和设计协会等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企业等相关负责同志在当地分会场参会。(苏委武/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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