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第五批)》,总结全国各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广西6项经验作法入选。
完善政策。广西高度重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加强督促指导。今年,广西印发了《2023年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问题的重要举措。柳州市、桂林市、贵港市等市出台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实施方案或具体操作办法,明确“十四五”规划目标。
引导国企参与建设。广西积极发挥国有安居公司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主力军作用,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截至目前,南宁市国有企业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82个、房源4.39万套,占已筹集房源的62.5%。桂林市政府平台公司通过新建、改建、改造等多种方式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6万套(间),占已筹集建设总数的63%,其中通过回购存量不良资产项目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300套(间)。
简化审批流程。南宁市印发《关于给予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服务的通知》,明确将已获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绿色通道服务范围,在办理立项、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时,享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并联办理、审批时间缩短50%等服务,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落地。
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和民用水电气价格。南宁市明确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已缴纳的项目可申请退回。截至目前,已有凤岭南公交场站综合楼等38个项目免收或退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涉及金额1859万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南宁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质量监督、严把质量关。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对项目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实施全生命周期监管,实现认定申请、房源发布、信息核实、合同签订等业务流程“网上办”。
加强宣传引导。广西举办以“新金融聚焦保租房 新行动筑就安居梦”为主题的广西保障性租赁住房宣传月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累计向建设单位、租赁企业、运营企业、高校等60多家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以及3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宣传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和房源信息,积极引导多方参与,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厅保障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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