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措施(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增信心稳增长促转型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3〕62号))印发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在下一年度根据我厅发布的奖励资金申报通知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报。通知将于每年二季度初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示,同时,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做好本地区建筑业企业奖励资金的申报通知传达与资格汇总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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