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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

2024-04-30 17: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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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平台)工程项目数据管理,压实工程项目数据审核监管责任,规范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和审核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工程项目信息录入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信息录入。

历史业绩。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竣工验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尽快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补录申请,补录截止时间为20241231日。对已录入桂建云平台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登记等环节信息不完整的,参建单位可直接登录桂建云平台据实补录完善相关信息。

在建工程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录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在桂建云平台中根据施工许可证号挑选工程项目后完善相关信息。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应完善施工许可手续,并将项目录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后,方可通过桂建云平台完善相关信息。

(二)其他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信息录入。

区内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矿山、电力、冶金、石油化工、机电等其他行业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由工程项目所在地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工程项目真实有效的书面意见后,再由参建单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录入信息。

(三)专业承包工程项目信息录入

专业承包(分包)工程应在已录入总承包工程项目信息的基础上完善合同登记信息、企业业绩指标信息、个人业绩指标信息。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作为独立工程项目由专业承包单位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入库的要求录入信息。

)专业技术人员业绩信息录入。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区内工程项目的个人业绩信息,由工程项目所属企业录入。

上述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办理流程和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加强工程项目信息审核管理

(一)工程项目信息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A级数据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确认,B级数据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C级数据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D级数据由建筑市场主体填报(未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对于20191015日之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的工程项目数据,统一定为D级。

(二)工程项目信息采用逐级审核制度。

企业在桂建云平台录入的工程项目,由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不能越级进行审核。待工程项目同步至全国平台后,企业可申请数据等级提升,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三、严格工程项目信息勘误和删除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的工程项目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存在重复、错漏以及与实际工程项目信息不一致等情况的,企业应及时申请信息勘误;对于历史遗留的D级工程项目信息数据,企业应及时书面提出申请删除信息。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3—4

四、强化资质申请业绩审核

2024615日起,申请由我厅负责审批的建设工程(施工类)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所在地在广西的应进入桂建云平台,所在地在区外的应进入全国平台,且工程项目数据等级为B级及以上;施工类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涉及的工程项目所在地在广西的应进入桂建云平台,所在地在区外的应进入全国平台,且工程项目数据等级为C级及以上。办理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工程资质所需的业绩,由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管理局等专业部门确定业绩确认方式,相关信息无需在桂建云平台录入。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项目信息审核管理,进一步压实审核责任,严格把好入库关,不得擅自变更、删除桂建云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数据变化记录永久保存,对已标记为A等级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删除。

(二)我厅将不定期对桂建云平台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开展实地抽查,加大对虚假信息的处理力度,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企业将虚假工程项目信息录入桂建云平台的,经查实后记入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并推送至全国平台标注为虚假工程项目。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加强项目信息管理,项目参建单位、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及时登录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变更。项目已竣工验收的,建设单位应尽快登录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补办理竣工验收登记手续。

此前桂建云平台业绩录入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人:李兰芝;联系电话:0771—22601382260059;工作邮箱:gxjstjgc@126.com

附件:工程项目信息录入、数据等级提升、勘误、删除办理流程

申请工程项目信息录入的列表(样表)

申请工程项目信息勘误的列表(样表)

申请删除的工程项目信息列表(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430



附件1

工程项目信息录入、数据等级提升、

勘误、删除办理流程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信息录入

历史业绩。

书面提出补录申请。企业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补录申请,并提供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意见书、需要补录的内容等材料。

项目真实性核查。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核实企业申请补录历史业绩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核实无误后上报我厅(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汇总上报,以有正式盖章的公文为准),经我厅确定后再开通相关企业的补录权限。

补录审核。补录权限开通后,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登录桂建云平台,认真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直接在网上提交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系统将在5个工作日后关闭补录权限,停止新增工程项目信息。

信息上传。补录审核通过的历史业绩信息,由我厅对照补录报告后推送至全国平台。

在建工程项目

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录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桂建云平台根据施工许可证号挑选工程项目后完善相关信息挑选后的工程项目同时在参建各方主体单位的在建工程项目列表中显示,牵头录入单位对其进行编辑和补充填报信息,完成编辑后保存提交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工程项目信息(基本信息和至少一个环节信息)方可自动推送至全国平台。

录入在建工程项目时,基本信息环节、施工许可环节、竣工验收备案环节的相关信息从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施工图审查环节信息从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平台获取,获取的数据不允许再进行修改。如有修改,需在数据源头修改后,再次获取至桂建云平台。

二、其他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信息录入

(一)书面提出录入申请。区内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矿山、电力、冶金、石油化工、机电等其他行业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由参建单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录入信息,并附上工程项目所在地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工程项目真实有效的书面意见,以及提供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意见书、需要录入的内容等材料。

(二)工程项目真实性核查。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核实企业申请录入的业绩真实性、准确性,核实无误后上报我厅(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汇总上报,以有正式盖章的公文为准),经我厅确定后再开通相关企业的录入权限。

(三)信息审核。录入权限开通后,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登录桂建云平台,认真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附件上传项目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工程项目真实有效的书面意见填写完毕后直接在网上提交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系统将在5个工作日后关闭录入权限,停止新增工程项目信息。

(四)信息上传。审核通过的工程项目信息(基本信息和竣工验收环节信息),由我厅对照申请录入报告后推送至全国平台。

三、专业承包工程项目信息录入

属于历史业绩录入的专业承包(分包)工程,由参建各方总包单位在补充已有历史业绩补充栏目完善对应分包的合同登记信息、企业业绩指标信息、个人业绩指标信息。属于在建工程项目录入的专业承包(分包)工程,由参建各方总包单位在在建工程项目完善栏目录入对应分包的合同登记信息、企业业绩指标信息、个人业绩指标信息。

四、工程项目信息数据等级提升

需要B级升A级的项目。在全国平台已是B级数据的工程项目需提升为A级数据的,由工程项目的原录入单位在桂建云平台数据升级功能菜单中点击添加,选择需要提级的工程项目进行申请,同时,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从系统下载《企业业绩实地核查记录表》填写盖章,将记录表原件、工程项目实地核查相关照片(包括工程项目永久性标牌、全景照片等,须通过水印相机等带有水印功能的相机软件拍摄,须含拍摄时间、地点等)、其他指标对应的证据材料(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书、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等资料)寄送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待确认无误由我厅上报修改数据等级至全国平台。

(二)需要C级升A级的工程项目。在全国平台已是C级数据的工程项目需提升为A级数据的,由工程项目的原录入单位在桂建云平台数据升级功能菜单中点击添加,选择需要提级的项目进行申请。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部门在桂建云平台收到申请信息,核对确认属实后,在系统点击审核通过生成B级数据,填写系统下载的《企业业绩实地核查记录表》,并提交盖章原件工程项目实地核查相关照片(包括工程项目永久性标牌、全景照片等,须通过水印相机等带有水印功能的相机软件拍摄,须含拍摄时间、地点等)、其他指标对应的证据材料(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书、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等资料)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待确认无误后由我厅上报修改数据等级至全国平台。

五、工程项目信息勘误、删除

(一)书面提出工程项目信息勘误、删除申请。企业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书面提出工程项目信息勘误、删除申请,并提供工程项目需要勘误、删除的内容等佐证材料。

(二)内容真实性核验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核实企业申请工程项目信息勘误、删除的真实性。属于勘误的,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核实无误后桂建云平台退回已审核通过的信息。属于删除的,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局核实无误后直接上报我厅(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汇总上报,以有正式盖章的公文为准)

(三)信息上报对于需要勘误、删除的业绩信息,届时我厅将报请住房城乡建设部从全国平台勘误、删除工程项目信息数据


附件2

申请工程项目信息录入的列表(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申请开通权限

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备注

1

***

***

***

***

***

***

***

在建

2

***

***

***

***

***

***

***

已竣工






























附件3

申请工程项目信息勘误的列表(样表)

序号

全国平台项目

编号

省级项目编号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属地

需修改完善的信息

1

***

***

***

***

广西******县(市、区)

1.……环节中的…………更正为……

2.……原因,请同步更新下列数据:………















注:根据具体工程项目信息勘误的内容,申请单位应附相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同步上报。


附件4

申请删除的工程项目信息列表(样表)

序号

全国平台项目

编号

省级项目编号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属地

存在问题

1

***

***

***

***

广西******县(市、区)

重复业绩

2

***

***

***

***

广西******县(市、区)

D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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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