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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2-01-09 08: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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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1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1年,我厅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跨越发展这一主线,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努力推动《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得到不断健全,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因人员的变动,我厅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工作目标管理,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制度建设。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制定完善了《广西建设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政府信息工作方案》、《广西建设厅政务公开考核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更新了《广西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广西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其中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我厅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界定,并规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以及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提出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和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构建高效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修改完善“广西建设网”网站改版工作,新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包含主要领导简介、本厅职责、办事指南、内设机构等栏目,公开所有厅领导基本信息、17个内设机构职能信息,汇编了行政审批材料。其中,“网上办事/办事指南”栏目下按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分类,方便社会公众对具体事项所需的申报材料、依据标准、流程时限进行查询,并可下载表格、办理网上申报。发布了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报告,公开了厅机关和我厅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办理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和楼层分布图,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同时,链接公开厅属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网站,实现厅机关厅属单位信息公开全覆盖。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进程,不断提高政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011年以来,我厅加快推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市场监管与决策支持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实现厅机关办公自动化OA系统应用,完成公文传输与交换平台的研发。加强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建设,完成建筑业、房地产企业网上报送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启动,推进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网上申请审批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共享及扁平化试点工作,确定柳州市、桂林市、玉林市三个试点市,在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方面为扁平化试点内容,抓好人员培训,推进工作顺利进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实际工作问题,加强调研,借鉴外省区好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厅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思路,强化网上公开机制建设,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督促厅办公室、信息中心、政务中心按照要求,及时收集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及时改进提高。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围绕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主线,全力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2011年以来,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为保障,着力转变住建行业发展方式,着力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着力实施城乡风貌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桂西北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着力拓展“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建筑节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通过我厅主办的门户网站广西建设网和《广西城镇建设》杂志,以及中央及自治区媒体,全面公开我厅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措施情况。

(二)积极推进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年内,我厅党组高度重视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审批工作,并把此项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点列入每月厅务会向厅党组汇报的内容之一。为了推动工作,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办理工作的通知》,把2011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工作推进目标责任表下发各市,明确责任和时间要求,要求各市指派专人负责,主动服务,上下联动,全面推进选址审批工作。同时加强重大项目业主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各市对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讲解规划选址办理手续,为共同推进规划选址审批做好基础服务性工作。

(三)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我厅2011年度部门预算及收支预算总表,均在广西建设网上对外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厅通过强化机关信息化建设来突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年内,我厅积极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加强新闻宣传,通过“一网两刊三站”(广西建设网、广西城镇建设、广西建设年鉴、广西日报建设厅记者站、广西电视台建设厅记者站、广西电台建设厅记者站),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媒体广泛宣传政策,公布信息动态,交流经验,培育典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年共在广西建设网发布住建系统动态信息373条,厅发文件218条,公示公告145条,招投标信息12634条,法律法规信息36条,企业的执业人员信息数据库更新100000条,行业资讯信息17202条,在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央电台、中国建设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新闻稿件603条。年内我厅被自治区政府授予“政务信息报送先进单位”称号,“广西建设网”日均访问量跃居全国省级住建系统门户网站第二位。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内我厅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件,主要内容涉及企业资质审批情况、规划选址情况等内容,对申请均按我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办法予以答复,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年内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中,我们认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开信息的分类存在不明确的地方。政务信息一般可分为可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可公开的信息和应当保密的信息三类,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不清楚,实施操作中留有较大自由裁量的空间,要求信息公开的同时,又规定信息公开前要进行保密审查,送有关部门批准。信息公开是政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范围很广,哪些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哪些信息是不利于国家安全的,在理论上无法简单界定,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的形势下,二者之间的界限更难区分。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深入研究解决。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最大可能、最大范围、最大信息量地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的政策和动态,为建设开放、透明、责任、廉政的政府部门做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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