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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1-15 12:40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我厅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以及国家、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体系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重要文件政策解读,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厅建立了由分管厅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协调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由办公室梳理、汇总全厅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和年度新闻发布计划,督促指导各处室及时更新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重点工作信息动态,让社会各界更好地掌握和了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工作进展,自觉接社会监督。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作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技术支撑部门,定期维护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各项数据资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畅通、信息发布及时有效。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2017年,我厅印发了《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出台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制定了本厅2017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基本目录,明确政务公开事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我厅制定并不断完善厅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各项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名称、实施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针对目前保留最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按要求更新、调整了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的33项办事指南,为企业和个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2017年,我厅主动适应新媒体形势发展,在巩固原有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广西城镇建设》《广西建设年鉴》的基础上,拓展新媒体信息公开渠道,设立了“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广西城镇建设”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动态信息,介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现状。不断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体系,建立了智能审批和监管一体化信息系统、广西农村改厕改厨信息系统、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监管与决策支持系统、建筑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广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库系统等业务系统和网上办事大厅,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共享程度和行政服务效能。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厅已于201612月在厅门户网站“权责清单”板块予以公布本厅的权责清单。201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厅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申请对本厅权责清单部分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共涉及12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1项,取消行政处罚事项9项,取消行政确认事项1项),待正式批准后我厅将按要求及时在网站进行更新公布。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我厅已于2015年底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本厅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100%2016年以来,我厅已将抽查事项按要求建成了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了检查结果公开机制。2017年,各随机抽查事项均已按要求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抽查结果进行了公开或通报。

(三)进一步公开建筑市场监管信息。2017年以来,我厅共组织开展了4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已完成对全区14个设区市及105个县区的全覆盖督查,共抽查项目390个,其中责令停工整改182个,占比为46.67%,对63家施工监理企业作出了在广西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理决定,对58个工程进行挂牌督办、对64名执业人员暂停执业资格,通报了21起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典型案例,检查情况通报均已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厅还开展了一系列全区性的检查、巡查和督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罚情况在网上公开。同时,每季度均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名单;设立曝光台公开处罚结果及处罚依据,2017年共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下发了37份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四)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一是在厅门户网站公布了广西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主动提供年度建设计划、基本建成、分配入住、项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要求等信息,并每月主动发布建设进展、分配入住等信息,让社会及时了解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二是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宣传力度。我厅通过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新社、广西新闻网、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等媒体发布我区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消息和通讯、专题报道30多篇。其中5月份主动邀请10多家中央和自治区媒体,与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并发布了10多篇巡查工作新闻报道。8—10月,广西日报等媒体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我区提前、超额完成棚户区改造国家任务等新闻稿件。三是各市县主动在政府网站和住房城乡建设网站公开保障性住房房源和分配情况。据统计,全区14个设区市和109个县级行政单位均按要求开展了住房保障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五)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我厅及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在各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了《2017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7137号)。同时,为帮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我厅于2017年编印了545万张“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免费发放给全区农村住户,对群众关心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标准和分配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让全社会了解、支持和监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六)推动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一是按要求在厅门户网站公布了2016年度全区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社会经济效益等。同时,督促和指导全区15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向社会公开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的知情权。二是建设开通12329短信平台,为缴存职工及时跟进业务办理进度,准确掌握最新政策提供了便捷的途径。截至201712月底,全区已有14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开通了短信服务,累计发送短信793.4万条

(七)推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7年,我厅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了厅本级和厅机关服务中心、房改办、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等厅属二层单位的部门决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并督促和指导其他厅属单位在其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部门决算和预算信息。此外,主动公开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国性考试考务费收费项目执收清单目录等,实现各项财政资金信息、收费信息公开透明。

(八)推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7年,我厅积极推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35件、政协提案36件。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全文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属于敏感信息的,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作区分处理。经厅办公室审核、厅领导审批后,对可公开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复文,100%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九)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2017年,我厅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自治区重要文件和本厅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稿件6篇,为帮助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政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回复了在厅门户网站留言咨询的热点问题36条,围绕法治建设、广西特色小镇、BIM技术推广、广西园博会、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行动等热点问题录制了5期《在线访谈》。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我厅随时密切关注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和收到的各类信息、留言。对网络等媒体发布的不实消息及时作出回应,分别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出郑重声明,同时积极通过各大媒体辟谣,以正视听,遏制了不实信息的传播和蔓延。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7年,我厅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1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40条;在广西日报等主要媒体上发稿超过600篇,其中,在广西日报开设“城乡事·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和“城乡记·家园变迁的足迹”两个专栏,在新华网广西频道和人民网广西频道开设“广西住建”专栏,集中宣传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成效。目前,正在与广西电台FM930频道合作,加大对我厅重要民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1712月份,我厅参加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举办的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新闻发布会;1222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我厅举办了广西“十三五”首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分管副厅长参加新闻发布并答记者问。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我厅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文件共58件。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2017年,我厅共及时更新厅门户网站的文件通知482条、公示公告328条、本厅动态347条、视频信息226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7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已全部按时予以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我厅2017年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暂无相关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作为我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窗口,方便快捷地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法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监督和指导、修订工作规程、完善工作流程和档案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我厅政府信息全面实行免费公开,未涉及收费或者费用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厅作为复议机关处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信息公开类案件有14件,占比为16.5%,信息公开类案件占比量呈增长态势;我厅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信息公开类案件有5件,占比为0.09%。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主要原因是: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存在不予答复、答复不完全、不规范等情形;同时,行政相对人自我维权意识逐步提高,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获取政府信息已成为行政相对人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权的首选步骤。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过于笼统,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不够明确。二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平衡。个别市县重视不够,一些部门没有按照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的要求公开相关信息。三是与公众互动交流不够。对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热点工作回应力度不够。“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微信公众号中虽开设有“微互动”环节,但大多为链接本厅网站,无法实时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强化制度落实,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我厅将督促厅本级和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我厅有关制度文件要求,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适时修订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加强平台建设,着力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一站一网两刊”建设,并充分发挥中国建设报驻厅记者站作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视野。加强策划,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话题加强宣传,着力提升新闻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三是加强内容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细化和明确公开程序、内容和范围,及时更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基本目录,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四是加强沟通交流,扩大公众参与度。不断加大发声力度,化解群众疑虑,缩短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五是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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