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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1-12 09:25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2015年以来,我厅紧紧围绕推进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积极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服务作用。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抓好《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贯彻。我厅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24号)精神。42日,我厅邀请自治区信访局领导为我厅全体干部职工作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题讲座。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了《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信息公开保障细则》,拟按照“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信息保障,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完善和规范我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和内容保障。目前该细则正在厅内部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二)完善政府网站建设。2015年,我厅继续丰富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内容,加快数据更新,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包含主要领导简介、本厅职责、办事指南、内设机构等栏目,公开厅领导应公开的基本信息、17个内设机构职能信息,汇编了行政审批材料。5月,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政府网站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针对网站普查自查工作中发现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专门召开了网站普查工作暨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督促厅属有关单位对网站普查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的紧急通知》,要求厅属有关单位对本厅网站和厅属单位网站所有栏目逐一梳理,认真研究、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加强整改,对不能保证内容的栏目进行关闭和归并处理,现整改工作已经完成。

(三)及时更新和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指南。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八公开”的要求,我厅发布了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报告,公开了厅机关和我厅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办理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和楼层分布图,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截至11月,我厅及时梳理更新调整网站栏目20余项,完善办事指南信息40余项。同时,链接公开厅属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网站,实现厅机关和厅属单位信息公开全覆盖。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进程,不断提高政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监管与决策支持信息化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综合办公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已于20155月开始运行,总体情况良好;“住房改革管理信息系统”、“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已完成了优化改进;“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基础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均已通过初步验收完成;厅应急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已正式启用,并为9次视频会议做好了技术保障;启动了“城市燃气监测与预警平台”、“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个人住房信息查核系统”、“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服务”、“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开发服务”、“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开发服务”、“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服务”、“综合决策分析系统开发服务”、“智能(BI)分析平台开发服务”、“GISO数据库建设服务”10个项目的建设。

(五)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我区2015年初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全区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主动公开年度建设计划、基本建成、分配入住、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单位、时间节点要求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月主动发布建设进展、分配入住等信息,让社会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此外,全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政府门户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均设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本市、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分配信息和退出信息。其中项目建设信息要包括: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名称、地址,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项目开工和竣工时间等信息。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内容包括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据统计,全区14个设区市和109个县级行政单位均按要求开展了住房保障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情况。我厅通过印发文件、开展培训、强化考核等多项措施,督促各公积金中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公积金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财务报告,2005年起列入年度考核指标。各公积金中心每年均按照要求如期公布,以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财务状况、资产风险。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要求定期向社会披露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我厅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并将信息披露工作列入2015年全区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任务,纳入业务管理工作考核范围,要求各地要及时、真实、完整披露住房公积金信息。我厅于2015430日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全区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15个公积金中心(分中心)也分别进行了披露,报告内容更为详尽,包括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对社会各界客观了解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推进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我厅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设立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栏,详细介绍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及我厅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相关政策措施;通过不断更新区内外各地动态进一步督促各市、县加大治理两年行动推进力度;通过设立投诉举报通道,公布我厅及全区各市、县的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2015年,我厅组织召开了4次大规模的质量安全督查,覆盖全区所有县、市(区)。共抽查了370个在建工程,对120家施工监理企业作出了在广西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理决定,对257家建设、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对46个工程进行挂牌督办、对74名执业人员暂停执业资格,并通报了29起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典型案例。其中3次大检查的情况通报已通过我厅网站向社会公开,还有1次正在拟文报批,待正式印发后将在网上公开。同时,我厅组织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行为检查,并公开了检查结果。此外,及时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公开各类检查通报及行政处罚案件。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2015年我厅开展了一系列全区性的检查、督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罚情况在网上公开,并从各类违法违规案件中选出了12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我厅严格执行依法行政,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设立曝光台公开处罚结果及处罚依据,目前已曝光了89起案件。

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我区各市县为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确定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法规宣传和信息公开平台,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公开各类应公开的信息,重点做好“五公布、两公告”,即“补偿方案公布、补偿方案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公布、征收决定公告、调查结果公布、补偿决定公告、分户补偿情况公布、审计结果公布”。各地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并注重保护被征收人的隐私,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公开范围选择相应的公开形式,达到“公众了解实情、被征收人掌握补偿情况”的效果。

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我厅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收支预算总表均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对外公开。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我厅继续完善机关信息化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及时更新我厅门户网站内容。加强新闻宣传,通过“一网两刊一站”(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广西城镇建设杂志、广西建设年鉴、中国建设报广西记者站),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媒体广泛宣传政策,公布信息动态,交流经验,培育典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2005年共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发布文件通知238条、公示公告337条,本厅动态298条、政策法规10条、人事教育信息24条;在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建设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新闻稿718篇;在厅网站发布原创视频246条,累计发布视频384条;录制“在线访谈”节目6期。同时,我厅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荣获“2014年度全区政务信息报送先进单位三等奖”。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厅政务服务窗口作为我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窗口,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修订工作规程,完善工作流程,建立管理档案。201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19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2015年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过于笼统,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不明确。

二是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平衡。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市县重视不够,一些部门没有按照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的要求公开相关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学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公开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适时修订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推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三是根据《条例 》,结合我厅和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四是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建设,以电子数据的不断完善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一网两刊”建设,并充分发挥中国建设报驻厅记者站作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视野。五是加强信息公开政策理论学习和技术技能培训,深入理解准确把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熟练掌握信息的操作维护技能。六是认真抓好对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平统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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