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负责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进行行业管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编制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概算和审查,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建设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汇总决算报表由11个厅属二级预算单位构成,具体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以下简称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
行政单位 |
厅本级 |
2 |
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
行政单位 |
房改办 |
3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
参公事业 |
造价站 |
4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
参公事业 |
质安站 |
5 |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 |
参公事业 |
墙改站 |
6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
事业服务 |
服务中心 |
7 |
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 |
事业 |
劳保中心 |
8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
事业 |
信息中心 |
9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事业 |
建职院 |
10 |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
事业 |
城建校 |
1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
事业 |
培训中心 |
第二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35,120.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1,760.3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4,925.13万元,增长34.8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115.2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79.33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是:建职院用于新校区建设的旧校区处置回拨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40.8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093.04万元,增长4339.08%,主要原因是:增加临时性项目投入,建职院为满足新校区建设资金需求,2022年申请并获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50亿元,承办2023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部分比赛项目获追加经费6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我厅无此项收入。
4.事业收入32,047.6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165.21万元,增长10.96%,主要原因是:增加临时性项目投入,两所厅属学校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实训基地、建筑工匠职业技能培训及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增加。
5.经营收入1,430.54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2.20万元,增长4.55%,主要原因是:受国家政策调整以及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需求影响,参加行业职业能力培训、考核测试及继续教育服务的人数较2021年有所增加,经营性收入也随之较上年有所增长。
6.其他收入18,726.0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6,891.76万元,增长920.90%,主要原因是:增加临时性项目,如,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安全鉴定、桂惠贷-建设贷贴息等工作。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我厅无此项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3,360.5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92.24万元,增长17.1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建设期超过1年,需按项目进度支付款项,无法短期内形成支出,需按项目原用途结转跨年使用。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35,120.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3,535.9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4,925.13万元,增长34.8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0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费用,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1.06万元,增长115.80%,主要原因:财政弥补在编人员统发工资缺口。
2.教育支出74,597.12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城市建设学校两所大中专院校的教育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339.66万元,增长14.31%,主要原因是:启动新校区建设,国家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获得财政追加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5.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死亡抚恤支出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0.45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发生变化,支付抚恤金等。
4.卫生健康支出486.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1.86万元,增长4.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发生变化;新冠疫情影响,学校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科技节能,可再生能源建设等项目补助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0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临时性项目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38,490.0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住房和城乡社区管理、建设规划、标准编制、房地产市场管理等事务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303.45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增加临时性项目,如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安全鉴定、桂惠贷-建设贷贴息等工作。
7.住房保障支出2,114.4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882.78万元,下降57.69%。主要原因是:临时性工作减少,如2021年建职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培训学员公寓及教职工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获追加经费,2022年该项目已完工。
8.其他支出15,371.88万元,主要用于发展和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宣传、示范项目补助等方面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024.04万元,增长4319.22%,主要原因是:建职院新校区建设项目,2022年申请并获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50亿元。
9.结余分配460.96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8.03万元,增长8.99%,主要原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更好满足学员参加培训及测试服务需求,2022年培训业务以线上为主,开设多个线上培训课程,让学员有更便捷、高效的方式参与学习,同时缩减线下培训、测试等业务,业务支出相应减少,结余提取的各项基金相应增加。
10.年末结转和结余1,124.0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260.65万元,下降66.79%,主要原因:2022年加强了预算执行的过程管理,预算执行进度加快,结转资金大幅度下降。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03.2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837.43万元,增长4.46%。其中:基本支出19,481.53万元,项目支出47,021.72万元。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777.78万元,支出决算为66,50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8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财政弥补在编人员统发工资缺口。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80%。用于全区村“两委”干部大培训工作等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4,384.52万元,支出决算为49,04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由于办学规模扩大,招生人数增加,学校获得生均拨款奖补资金、国家助学贷款等经费相应增加。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9万元,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支出,如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等。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4,735.52万元,支出决算为5,31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8%,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29,649万元,支出决算为43,70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42%,用于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74.56万元,支出决算为1,62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增加临时性项目,用于支付病故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等。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17.65万元,支出决算为22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6%。主要用于我厅本级及参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4.3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7%。主要用于我厅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95.73万元,支出决算为88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主要用于缴纳我厅本级和10个厅属预算单位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6.82万元,支出决算为24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7%。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病故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按照预算编制要求,一次性抚恤金按实际支出需要通过预算调整或追加方式解决。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67.40万元,支出决算为46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4%,基本持平。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缴费基数。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用于我厅属学校新冠肺炎预防控制。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4.64万元,支出决算为15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1%。用于我厅本级、厅属单位房改办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依照比例计算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12.76万元,支出决算为30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4%。主要用于厅属9个事业单位依照比例计算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临时性工作项目,通过追加方式解决工作经费需要。
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用于全区节能减排专项工作的开展。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709.51万元,支出决算为12,88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7%。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2022年项目经费支出。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98.94万元,支出决算为2,77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23.3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8%。主要用于厅本级日常工作项目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626.45万元,支出决算为2,23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8%。主要用于后勤服务中心业务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年初预算为690.53万元,支出决算为62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7%。主要用于各项标准的制定、监督、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74.96万元,支出决算为63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14%。主要用于建筑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等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92.81万元,支出决算为15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39%。主要用于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项)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2%。拟主要用于职业资格注册和资质审查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性开支。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55.86万元,支出决算为4,36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开支。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86万元,支出决算为7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17.66万元,支出决算为1,57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71.8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30%。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增加临时安排的工作项目。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6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3.36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71.80万元,支出决算为67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依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算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81.5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34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9%,差异产生主要原因:调整社保基数、增人增资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6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差异产生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0%。差异产生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一次性抚恤金等费用。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5,371.8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024.04万元,增长4319.23%。其中:基本支出8.28万元,项目支出15,363.60万元。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3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7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4.86%。具体如下:
(一)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0万元,支出决算为37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8%。主要用于发展和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宣传、示范项目补助等方面支出。差异产生原因是:加强管理严控各项费用支出。
(二)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亿元。主要用于建职院新校区建设,差异产生原因是:建职院新校区建设项目,2022年申请并获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50亿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2%,比上年减少6.05万元,下降18.59%,主要原因: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2022年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6.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6.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2021年无新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1%,比上年减少5.56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厅本级报废了一辆应急保障轿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我厅本级及1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6.12万元,平均每辆2.1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比上年支出减少0.49万元,下降56.32%,主要原因:加强接待费管理,费用开支减少。主要用于厅本级及10个厅属预算单位与兄弟省(市、自治区)相关单位和部门来桂开展专项调研、学习以及考察等公务活动发生的必要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过程中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32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2.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9.97万元,降低12.9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05万元,降低3.84%。主要原因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差旅费等运行经费同比减少;比2020年减少25.80万元,降低4.11%,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差旅费等经费支出25.80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397.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70.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697.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29.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97.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77.0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9.0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90.2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3.7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1.2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1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教学及公务活动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9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22年度16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1,51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1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21.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全区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城市管理监督工作专项经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广西老旧小区改造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城市建设工作督查、调研工作经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双高”建设经费等162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10.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区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城市管理监督工作专项经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广西老旧小区改造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城市建设工作督查、调研工作经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双高”建设经费等162个项目支出绩效执行情况比较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厅本级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60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管理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项目设置的目标总体产出和效果较为宏观、部分指标量化程度不够,个别指标可衡量性不足;三是评价指标设置冗杂、不精炼。四是受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部分项目推进不达预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桂财办〔2017〕60号)的文件要求,参照《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的个性指标体系框架,在往后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中,结合项目实际,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应绩效目标,同时加强绩效目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二是争取政策和资金倾斜。针对部分项目资金不足,地方配套资金严重缺乏的问题,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做好资金统筹及调度工作,切实保障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加快项目推进。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提升部门的整体支出率。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加强部门内部沟通、协调和管理,及时解决问题,消除不利因素,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96.5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9座厨余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和12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基地的建设,我厅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垃圾分类知识、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居民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二是补齐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短板,完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体系,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厨余垃圾分类投放的参与率。三是根据对各试点县开展公众对厨余垃圾分类投放的参与调查分析,试点县公众对厨余垃圾分类投放的参与率为93.15%,对知晓生活垃圾分类的比率为94.50%,完成年度指标任务。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量化程度不够,个别指标可衡量性不足;二是社会效益指标设置未能对项目在一定时期内预期达到的效果进行总结提炼。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桂财办〔2017〕60号)的文件要求,参照《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的个性指标体系框架,在往后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中,结合项目实际,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应绩效目标,同时加强绩效目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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