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
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房改办隶属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二级预算行政机关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县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和住房补贴方案以及住房补贴标准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实施方案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对全区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市、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和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无下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自治区房改办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232.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32.6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3.15万元,增长11.0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6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3.15万元,增长11.05 %,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增加了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年金收入,以及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232.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32.6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3.15万元,增长11.0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179.9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房改业务专项检查、会议、培训、信息网络更新维护、房改业务法律顾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12.57万元,增长7.52%,主要原因:按规定人员经费支出略有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7.82万元:主要用于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职工医疗保险费。较2020年决算数增长1.67万元,增长27.15%,主要原因:医疗保险是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计算,本年度在职职工人数增加及工资总额增加,医疗保险相应比上年度略有增长。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9 万元:主要用于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在职人员的机关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5.56万元,增长20.88 %,主要原因:按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年金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2.6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3.34万元,增长35.72 %,主要原因是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相应比去年增加。
5.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6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3.15万元,增长11.05 %。其中:基本支出192.29万元,项目支出40.32万元。
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2.89万元,支出决算为23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7%。
(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54万元,支出决算为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和实际情况增加了退休人员退休费。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和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9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数额支出单位养老保险,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金。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46万元,支出决算为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数额支出职业年金。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年金缴费支出。
(四)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82万元,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五)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69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139.15万元,支出决算为13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按规定人员经费支出略有增加,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50.31万元,支出决算为4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调减了部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本部门正常工作的房改业务项目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2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3 %。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按规定本年部分在编人员职级晋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2 %。预决算差异的原因:节省公用经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5 %。预决算差异原因:按财政规定调整了退休费。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只有接待费预算0.66万元,本年无接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按规定车改后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车改后无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业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3万元,降低8.08 %,比2020年增加4.05万元,增长15.66%。主要原因是:为维持正常工作运行,办公费用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