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区天气炎热、雨水增多,野生蘑菇处于生长旺盛期。根据自治区疾控中心监测信息,2020年以来全区发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和发病人数较往年均有较大幅度增加。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同志批示以及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桂食安办〔2020〕5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工地食品安全防范野生蘑菇中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我区野生蘑菇种类繁多,有毒无毒蘑菇仅凭肉眼难以辨别,一旦误采误食,发病急,无特效药物,病死率高,对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危害极大。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误采误食野生蘑菇中毒的危害,以及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工地特别是城市郊区以及较偏远地方在建工地建筑工人误采误食野生蘑菇中毒的风险,督促辖区内在建工地施工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多层次的立体化宣传,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在工地出入口、食堂门口、工人宿舍门口等地采取设立警示牌、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发送短信等方式,反复提示误采误食野生蘑菇的风险,广泛宣传误采误食野生蘑菇带来的严重后果,教育广大参建人员尤其是工地食品采购加工人员、建筑工人勿采勿食、不买不卖品种不明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社会流传的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同时,要加强在建工地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知识科普,一旦发生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立即送医,并提供误食蘑菇实物或图片。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守食品安全防线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在日常工作中结合在建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厨房、餐厅的卫生状况等的监督检查,针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问题,严格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及时落实整改工作;同时要督促辖区内在建工地施工单位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厨师的教育培训,严禁非法采购加工食用野生蘑菇,减少采购加工容易出现食物中毒的食物,防范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要不断健全在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工人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三、加强应急处置,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在建工地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一旦在建工地发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配合做好组织救治、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销售和加工野生蘑菇行为,要及时将线索移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