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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确定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改革第二批试点项目的通知

2022-01-27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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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建函202275

 

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标〔202022号)工作安排,经业主单位自愿申报,北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推荐,我厅确定北海市人民医院科研教学及学生宿舍楼、北海市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西南大道回建区工程两个项目为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改革第二批试点项目。

北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改革政策做好试点项目实施的跟踪指导工作,并在试点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中标合同签订后、施工过程中,每季度以及项目竣工结算后各时点,分别将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编审情况、评标中标及合同签订情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竣工结算编审情况及试点项目工作总结等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由专家委员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评估。

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与我厅标准定额处及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厅标准定额处陈晓,0771-2260139;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朱文华,0771-2366096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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