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西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促进我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国家、自治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办法》出台的必要性和依据是什么?
(一)必要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是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制定实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立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审查、公示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有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加强和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整体提升我区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推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平台建设,提高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政策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2021〕1号)第五条规定,“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绿色建筑标识工作,认定二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组织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展本地区一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和标识授予工作。”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四章二十七条。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概念、适用范围、认定标准和部门职责分工。第二章“申报和审查程序”,主要明确绿色标识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查形式和程序,以及审查结果公示、公告等。第三章“监督管理”,主要明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运营单位或业主责任及行为约束准则。第四章“附则”,明确不申请标识的绿色建筑的管理、《管理办法》解释权、施行日期等内容。
三、绿色建筑与绿色建筑标识是什么关系?
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绿色建筑标识是指表示绿色建筑星级并载有性能指标的信息标志,包括标牌和证书。
四、绿色建筑标识、证书、标牌是否均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绿色建筑标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式样,证书由授予部门制作,标牌由申请单位根据不同应用场景按照制作指南自行制作。
绿色建筑标识式样及制作指南详见: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09/t20210915_251566.html
五、绿色建筑等级与绿色建筑标识星级有什么区别?
绿色建筑等级由低至高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4个等级。
绿色建筑标识星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级别。基本级绿色建筑不授予标识。
六、通过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后,对认定的项目有哪些运营管理上的要求?
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运营单位或业主应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加强运行指标与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指标比对,每年将申报承诺书中涉及的年度运行主要指标上报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若连续两年以上不如实上报主要指标数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暂停绿色建筑标识的使用并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撤销绿色建筑标识,并收回标牌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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