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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完善旅游民宿配套设施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6-01-30 17:5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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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完善全区旅游民宿配套设施,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旅游民宿健康发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起草了《广西完善旅游民宿配套设施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6215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我厅城市更新处。

联系人:陆培永;联系电话:0771-2260029;工作邮箱:tcsgx4@zjt.gxzf.gov.cn

附件:1. 广西完善旅游民宿配套设施三年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130


附件1

广西完善旅游民宿配套设施三年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完善全区民宿配套设施,改善民宿消费环境,促进旅游民宿健康发展,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坚持“生态优先、资源整合、市场驱动、品质提升、突出特色”的原则,因地制宜提升旅游民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提高民宿的通达性、便捷度和舒适感,助力旅游民宿健康发展。到2028年,完善10个重点旅游民宿群配套设施,实现旅游民宿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5G网络全覆盖,全区旅游民宿供电可靠率达到99.9%以上。

(一)完善规划布局

  1. 强化规划引领。编制旅游民宿专项发展规划,并将旅游民宿发展纳入自治区旅游发展规划,做好与有关规划的衔接。充分考虑资源禀赋、客源市场、交通区位、水源道路等条件,优化旅游民宿配套设施规划,确保旅游民宿发展的安全性、协调性与可持续性。
  2. 构建民宿集群。引导旅游民宿集群发展,在具有突出景观价值或文化资源的重点区域构建精品民宿集群,逐步形成阳朔山水旅居、大新边关风情、昭平黄姚古镇、龙胜乡村田园、兴安华江生态、涠洲岛海岛度假、巴马康体养生、金秀瑶族文化、三江程阳侗族文化、梧州六堡茶旅文化等10个重点旅游民宿集群或集聚区。
  3. 突出特色布局。支持各类旅游民宿依托广西独特的自然环境、人文景观、历史文化、文物建筑等资源,融入本地农耕文化、传统工艺、民俗礼仪、风土人情,力争“一宿一特色”、“一宿一主题”,以适应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和体验,建立特色鲜明、类型丰富、品质优良的广西特色旅游民宿体系。

(二)提升基础设施

  1. 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实施旅游民宿交通快速连接工程,推进旅游民宿与干线交通高效衔接,提高区域交通的通达性和便利度。统筹调配农村公路资源,开展旅游民宿交通提升改造行动,打通各类断头路和应急救援“生命通道”,畅通对外连接通道。有序实施旅游民宿进出通道“瓶颈”路段升级改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指示标识,推动直达旅游民宿的末端道路不低于农村四级公路标准,重点旅游民宿群道路要满足旅游大巴通行的要求。
  2. 加强供排水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供水工程扩网覆盖旅游民宿区,保障旅游民宿区饮水安全,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民宿聚集区设置直饮水供水点。推动旅游民宿完善排水防涝设施,推进排水管网和泵站改造建设,整治排截洪沟渠,畅通排水体系。实施旅游民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开展民宿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开展旅游民宿周边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全面消除污水直排口。推动旅游民宿聚集区实施雨污分流。
  3. 推进环卫设施建设。推进民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标准化小型垃圾收集点,实现10个重点旅游民宿集聚区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95%以上,完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民宿集聚区垃圾分类处理率达95%以上。鼓励在具备条件的旅游民宿集聚区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厨余垃圾集中就近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及时处置旅游民宿建筑垃圾。
  4. 完善电力信息设施。加强旅游民宿区域配电网建设,提升中压配电网可转供电能力,合理配置配电变压器容量,保障旅游民宿电力稳定供应。推动旅游民宿周边区域城乡配电网与可再生能源项目协调统一建设,鼓励推广“光伏+民宿”模式。提升旅游民宿通信设施建设水平,推进5G 网络全覆盖。完善旅游民宿信息咨询服务设施,提供即时、便捷、快速的线上查询与咨询服务。
  5. 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重点旅游民宿集聚区防洪排涝能力,加快推进重点旅游民宿集聚区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加强对“平急两用”清单中旅游民宿的应急保障,推进旅游民宿集聚区供电、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综合防灾体系建设。加大消防安全基础投资力度,提高民宿区域消防水源覆盖率,鼓励有条件的民宿集聚区结合周边乡村、景区共建或者独立建设专(兼)职消防队(站)、微型消防站,并将其纳入当地消防指挥调度系统,推动涉林旅游民宿纳入林区智慧防火系统覆盖范围。

(三)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1. 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旅游民宿集聚区公共生态停车场建设,配置或预留具有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的公共停车位比例不低于20%,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向旅游民宿覆盖延伸。提升改造建设旅游民宿区域公共厕所。推进共享服务驿站、本地补给站、行李寄存柜等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民宿导览设施,建设生态解说系统,支持旅游民宿入驻“一键游广西”平台。
  2. 提升医疗救护水平。民宿聚集区依托当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通过设立医疗服务点或流动巡诊等方式,打造15分钟服务圈。指导旅游民宿完善急救设施配置,配备急救箱等基本急救医疗装备,与周边医疗机构就近建立联络渠道。推动一键接通互联网医院,线上24小时问诊。支持特色医疗场景,推行“民宿+康养”服务。
  3. 完善商业配套设施。完善旅游民宿周边商业配套,保障餐饮、便利、市集等服务可达性。完善旅游民宿区域网络销售与物流体系,实现线上线下销售与物流配送便捷高效衔接。推进在地商业与旅游民宿深度融合,结合民宿定位和目标客群,科学配套多种商业组合业态。

(四)提高环境品质

  1. 推进智慧化设施建设。实施旅游民宿智能化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民宿集聚区智能安防系统、智慧入住办理、智能环境监测覆盖率。推进AI智慧管家服务,培育壮大广西智慧民宿标杆品牌。推进特色旅游民宿智能化改造,推广智能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智能服务。
  2. 打造舒适旅居空间。引导旅游民宿开展高品质空间提升行动,对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政策且实施加装电梯的旅游民宿,按要求给予政策补贴。鼓励特色主题装修、适老化改造、低碳材料、绿色建材应用纳入地方补贴范围。推动旅游民宿电器更新纳入国家补贴延伸范围。支持旅游民宿经营主体申请金融惠企财政贴息产品,降低项目融资成本。
  3. 营造优美生态环境。加大对旅游民宿周边山体、水体、森林等生态资源的保护修复力度。探索吸引社会投资对旅游民宿周边环境开展美化改造,深度融合乡土植物与本地文化特色,激活可持续的旅居生命体。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环保材料,减少污染排放。
  4. 塑造多元消费场景。打造旅游民宿消费空间场景多元化,引导主题分区设计和动态空间改造,推动非遗工坊、场景轮换等多元场景塑造。延伸时间维度,开展季节性内容更替。深挖在地资源,推动跨界业态融合,创新“民宿+”模式,构建“全时段+多场景+深体验”的旅游民宿消费生态。

(五)完善支持政策

  1. 强化用地保障政策。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旅游民宿及配套设施用地需求。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依规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民宿。支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统筹保障民宿发展的配套设施建设用地需求。
  2. 优化开办审批管理。城乡自建房转为旅游民宿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运用现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排查和整治数据,降低鉴定成本。整合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卫生备案等跨部门事项,实行“一窗受理、联合核查、一证准营”。对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旅游民宿采用备案制。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用地性质除外)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宅基地、旧厂房等开办旅游民宿,可执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3. 强化资金支持政策。统筹县域经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农村电商、文化和旅游等相关资金,倾斜支持民宿发展,并在信贷政策上予以支持,共同推动本方案实施。

二、保障措施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及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广西旅游民宿发展实际,科学谋划和组织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动态管理,探索建立旅游民宿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管护一体推进机制,完善旅游民宿配套设施,为游客消费提供便利,加快推动旅游民宿健康发展。

附件2

意见建议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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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条意见请单独填写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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