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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我厅起草了《进一步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事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6年1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至我厅行政审批处。
联系人:卢项鼎、傅俊韬;联系电话:0771-2260015;工作邮箱:zzqggb@zjt.gxzf.gov.cn;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湖58号广西建设大厦。
附件:1. 进一步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
进一步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工改)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建办〔2023〕48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工改系统审批流程优化与智慧化升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和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构建规范、便捷、智慧的审批新模式,持续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一)夯实工改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3.0系统(以下简称工改系统),打造工程建设项目高频事项“一件事”办理和“全链通办”。
(二)深化工改服务水平。构建设区市工改评估、问题反馈和整体提升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工作水平均衡发展,深化城市更新和小微项目“一网通办”,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模式迭代升级。
(三)创新工改审批模式。以便利化为重点,推动人工智能与工改系统深度结合,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以数据驱动决策与服务,构建精准感知、智能研判、高效协同的智慧治理新范式。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审批流程再造。
1.推进审批流程优化。建立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共融。围绕自治区、市、县三级审批权限配置,推进全链条流程再造,实现审批标准、数据规范、办理进度“三统一”,全面提升审批服务的整体性、协同性和精准度。(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完成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长期坚持)
2.抓好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任务落实。进一步抓好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的推广运用,推行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新房购置“一件事”,持续优化同步申报、集成办理、限时办结等流程,提高协同质效。持续抓好国家年度任务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数据局牵头,中、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完成时限:每年11月30日前)
3.打造更多“一件事”应用场景。立足现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我区工程建设领域业务实际,推出更多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和“全链通办”事项。支持各地自主创新,围绕“多个事项可同步申报、并联办理”条件,形成更多应用场景。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领域或事项,按年度分批分次开展试点工作,形成成果,推广运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数据局牵头,中、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当年第一批任务;长期坚持)
(二)强化数据治理应用。
1.落实国家评估后整改提升。结合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数据,梳理我区工改工作短板,完善整改落实机制,驱动工改工作持续深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完成时限:每年11月30日前;长期坚持)
2.抓好系统数据治理。按照“全量、准确、实时”的要求,确保国家—自治区—设区市三级数据一致、链条完整、全量归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按照“一数一源”原则,以共享替代重复录入,保障数据源头准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数据局牵头,中、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完成时限:2026年3月31日;长期坚持)
3.完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管理模式。梳理城市更新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绘制城市更新项目流程图,不断完善适应城市更新的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制度。依托工改综合窗口和工改系统开展各类城市更新项目申办,确保申办事项覆盖项目全流程,实现城市更新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和全过程监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中、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完成时限:2026年7月31日)
4.推进小微项目信息归集。全面归集全区小微项目办件信息,为精准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明确各类项目的界定标准、所需材料,实现小微项目审批流程标准化、规范化、闭环式管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中、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完成时限:2026年7月31日)
(三)优化服务监管机制。
1.建立全区工改评估机制。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通过数据采集分析、实地座谈了解等方式,定期对各设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效率、数据质量、政策落实及市场主体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估,强化评估结论应用,全面提升审批质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完成时限:2026年3月31日)
2.推进工改增值化服务。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服务由便捷化向增值化升级,建立涉企增值服务目录,打造定制式、套餐式的服务场景。强化靠前服务,通过设立审批服务专员和专职代办员,为企业在立项、规划等环节提供精准指导,并为项目报建至验收提供“一站式、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实现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全面提升企业满意度。(自治区数据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完成时限:2026年7月31日;长期坚持)
3.推行工改“企业参谋官”制度。在企业选聘专人,以市场主体或专业视角深度参与审批全流程,发现改革堵点、传递企业诉求、推动服务优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完成时限:2026年7月31日;长期坚持)
(四)拓展专项成果应用。
1.强化区域评估及成果运用。抓好成果公开,明确区域评估成果应用的具体情形、规则及对应的项目审批简化手续。打造特色样板,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各地市相互借鉴、共同提升,形成区域性改革合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中、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形成新一批的成果;长期坚持)
2.推行前期策划生成。持续推进多系统的信息数据协同联动,提升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服务比例,确保全区工程项目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率达到10%。(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中、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形成新一批的成果;长期坚持)
3.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通过出台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推行通过工改系统审批办理,并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中、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形成新一批的成果;长期坚持)
(五)探索智能审批路径。
1.提升工改系统的智能化水平。探索推进人工智能审批模式,加强智能问办、智能填报、智能预审,全流程指导企业群众准确申报,系统自动纠错;推进“AI审核+人工复核”智能审批模式,对申请材料进行精准核验,进一步拓展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审批路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数据局牵头;完成时限:2027年6月30日前形成新一批的成果;长期坚持)
2.深化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全程无纸化数字报建、建筑单体赋码和落图、全生命周期数据归集共享、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等改革举措。鼓励各地结合改革实际和创新需求,进行个性化功能模块的开发、设置,加快构建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汇聚融合,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构建具有广西特色的工改审批模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数据局牵头,中、区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形成新一批的成果;长期坚持)
(六)加强宣传贯彻应用。
深化方案保障。开展动员部署,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改革意义。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立成果推广与迭代优化长效机制,积极将“广西经验”向全区深度覆盖并向全国推介。(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完成时限:2027年6月30日前;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 用,大力支持工改巩固提升,科学谋划和组织各类工作,并根据各设区市实际情况,加强动态管理,探索建立系统建设、运营、管护一体推进机制。各设区市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部门协同联动与政企互动机制,推动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及时响应处理企业诉求,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以日常监测和年度评估相结合的闭环管理体系,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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