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及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进一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厅组织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修订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国动办,广西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意见,形成公开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2月26日前将所需反馈的修改意见建议填写至附件4,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我厅。
联系人:覃应森;联系电话:0771-2366112;工作邮箱:gxfgb@zjt.gxzf.gov.cn。
附件:⒈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⒉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修订征求意见稿)》
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前后文本对照表
⒋ 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4
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表
填报单位(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文件名称 |
修改条款 |
修改意见 |
修改理由和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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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一行填写一条意见,勿将所有意见填入同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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