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我厅制定了《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办法(试行)》(桂建发〔2022〕4号),于2022年5月1日实施。目前试行期已满两年,我厅拟正式印发实施《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办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月13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厅城管局工作邮箱。
联 系 人:谢增来;联系电话:0771-2366981;工作邮箱:tjcgjhwz@zjt.gxzf.gov.cn;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007室。
附件: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