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加强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经两次征求各市、各有关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印送给你们并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并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意见建议表(附件2)书面反馈至我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处,电子版请发送至工作邮箱:gxjstxfb@163.com。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罗淇桓;联系电话:0771—2260389。
附件: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管理的通知》(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⒉《加强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管理的通知》(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2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