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633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镇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工作,提升全区新建、改造、扩建的城镇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及其运行、维护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厅组织修订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因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较大,现发送给你们第三次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含电子文档)书面反馈至我厅城市建设处(县级部门修改意见和建议由市级供水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刘波、李梦琳;联系电话:0771-2366151、2264307;电子邮箱:zjtcjc2115@163.com。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第三次
征求意见稿)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新旧条文
对照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