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05日 |
标 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编号:20231121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5日 |
编号:2023112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突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串通投标、转标卖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我厅《关于印发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3〕10号)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6月16日。
二、检查范围
2022年9月实行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完成招标投标活动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中,随机抽取140个项目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招标进场材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评标情况、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合同文件等。
四、检查方式
(一)全部检查项目均由随机程序抽取产生;
(二)主要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查阅项目相关资料。
五、检查组人员构成
组 长:黎旭标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副组长:陈仕洋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副处长
孙忠明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二级调研员
成 员:6名专家。
六、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专家对抽取到的任职单位项目实行主动回避;
(二)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梳理汇总检查内容向我厅提交情况总结,我厅将结合检查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处,并向全区进行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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