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一、主要做法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⒈ 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区14个设区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基本完善,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60个自然日,社会投资类低风险产业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自然日。全区14个设区市已基本建成“多规合一”“一张蓝图”业务协同系统。
⒉ 进一步深化行业“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电子化审批,网上业务可办率达100%,推动“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全区通过“多证合一”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企业达16万多家,企业可全程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⒊ 实现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结合自治区机构改革安排和部分法律法规修订情况,我厅全面梳理权责清单事项,同步调整本系统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和规范化通用目录,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构建职责明确的依法治理体系。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⒈ 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我厅结合《民法典》及时全面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通过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完成《广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⒉ 积极协调指导各市地方立法。配合自治区人大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论证,推动各市出台《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桂林市城市绿化条例》《河池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
⒊ 建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完成自治区、各市70余部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答复工作;组织开展涉及《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机构改革、生态文明建设、野生动物保护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
⒋ 建立合法性审核全覆盖机制。全面将法规草案、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经济合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访答复、重大法律事务等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⒈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修订本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印发重大决策流程图,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全过程管控,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透明、科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时期,及时出台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指导意见、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等政策文件,促进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稳定运行。
⒉ 持续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要求,法律顾问团队全面参与各项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审核和案件办理,从源头上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设区市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制,12个设区市建成并运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持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和标准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中队)创建试点工作,全年培训全区基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科级干部超过200人。印发了《广西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文书参考样式》,全面推广“非接触式”执法模式,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形式,强化对各设区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考核评分。
⒉ 建立“三项制度”长效机制。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公示事项,印发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事项标准及法制审核流程图。
⒊ 实现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根据国家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情况,我厅对2017年建立的本系统700余项行政裁量基准进行动态调整,印发了《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0版)》,推进行政执法精细化管理。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⒈ 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促进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无缝衔接。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旁听案件审理、邀请法官培训授课等良性互动,统一法律适用尺度,减少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分歧。2020年共办理诉讼案件37件,胜诉率97%。
⒉ 依法办理复议和信访案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厅充分发挥层级监督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力度,针对已办结的43件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指导系统各部门依法纠正,以后端的案件办理促进前端的行业管理。2020年7月1日自治区实施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之后,配合做好案件移交和跟踪工作,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出具专业指导意见。严格信访事项办理,对80余件信访意见进行审查,最大程度防范法律风险。
(六)普法依法治理卓有成效。
⒈ 加强宪法和《民法典》宣传贯彻,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专门制定了《宪法宣传活动方案》《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实施方案》,组织“12·4国家宪法日”专题学习;组织新任职人员开展宪法宣誓;多次邀请自治区人大法工委主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自治区司法厅领导作《宪法》和《民法典》等法治讲座;深入扶贫联系点开展“宪法进万家、法治助脱贫”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⒉ 以中心工作为引领,助力普法提质增效。编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开展案例巡讲,深入工地现场开展“律师以案释法”活动,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公益广告宣传等活动,扩大相关法规政策知晓面。打造立体化普法网络,通过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深入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贯彻为契机,通过线上推送H5微传单、滚动播放专题宣传片、线下“送法进工地”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贯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部分地方性法规较为陈旧;二是基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部分市县部门对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部署,继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继续推进《广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广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修改)》立法进程;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持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执法水平;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继续发挥层级监督指导职能;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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