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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2025〕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办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号〔2025〕2847号)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2026年第二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删减检测参数)审查结果予以公布。审查结果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桂建云→行政审批系统→行政审批→审查结果”查询具体意见。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删减检测参数)审查结果汇总表(2026-002)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6日
附件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删减检测参数)
审查结果汇总表(2026-002)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类别 |
删减检测参数(可选) |
审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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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桂都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资质 |
加固材料*:正拉粘结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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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
市政工程材料资质 |
螺栓、锚具夹具及连接器*: 抗滑移系数、外观质量、硬度、紧固轴力、扭矩系数、最小拉力荷载(普通紧固件) |
同意 |
温馨提示: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规定,审批通过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于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广西建设网→桂建云→资质办理“行政审批系统→企业信息→资质信息”栏目,自行下载并打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电子证书(网址:http://www.gxcic.net/wsbs/)。
2.如对审批结果不服的,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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