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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2023-03-06 10:00     来源: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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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9日至5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对广西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716日正式反馈督察报告。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涉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负责推动落实整改问题9整改措施42。对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推动逐一落实。截至目前9个问题应完成整改3已完整改3个,其余6个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42条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25条,其余16整改措施完成达到序时进度1条正在销号验收;4个典型案例1个重点督办件的整改均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动问题整改落细落实

自治区房城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始终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广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厅领导包片督导,加大整改力度多次召开厅党组会、厅务会研究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如厅党组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认真研判整改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任务

多方筹集,强化保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PPP模式投融资方案》,对以PPP模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最多给予项目总投资22%的资金补助,并派出指导组逐市讲解政策,推动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PPP项目落地。2021年以来已落地PPP项目12个,总投资47.62亿元正在谋划项目65个,总投资340亿元其中处于招投标阶段项目12个,总投资约70亿元。2023年,初步落实了2.77亿PPP项目补助资金

(三)加强调度,强力推进。一是每季度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总结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强力推动整改工作。二是强化监督检查。2021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开展4次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全覆盖调研,并形成具体问题清单和工作建议向各市人民政府反馈。在全覆盖调研的基础上,对部分基础差、问题多的城市实行帮扶指导,实地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22年以来,重点对南宁、梧州、北海、贵港、玉林、贺州、河池、来宾等市进行帮扶指导,结合调研督导等,年内下发整改通知30份,督促各地立立改。

(四)完善规章,强化管理印发《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汛期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垃圾处理设施管理;将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率、镇级污水设施验收、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等纳入2022年对设区市的绩效考核,提升地方党委政府重视程度

二、多措并举落实整改,稳步推进整改工作见实见效

     (一)有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工作以抓好督察反馈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整改为重点,不断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一是污水处理规模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580.15万吨,处理能力较2020年增长11.57%;全区城市(含县级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2%以上,较2020年提升约7个百分点,增速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加强规划引领,联合自治区发委印发《广西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十四五”规划》,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2022年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三是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构建科学监管机制,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镇级污水处理工作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完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定期调度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召开专题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垃圾填埋场综合改造一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中长期规划修编工作加强谋划县域之间跨区域共建共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二是抓紧推进2022年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全区45个存在问题的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综合改造工程部分基本完成鼓励各地加大投入,采用租赁应急处理设施、建设永久设施以及对外委托处置等方式,加快削减现有垃圾渗滤液存量2022年底,实现全区垃圾填埋场存量渗滤液经常性保持在调节池及应急池总库容的三分之一以下。

  (三)依法配合整治河池市凤山世界地质公园违建问题20216月底前完成穿龙岩(凤栖桃源)养生养老度假基地项目以及三门海·寿源阳光房地产项目拆除整改完成三门海·寿源养生旅游度假项目停工整改202319日,完成三门海·世界寿源城房地产项目拆除整改。

  (四)强化违规使用海砂整治工作。一是加强政策指导。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及违规使用海砂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房建市政工程违规使用海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各地全面组织开展针对在建工程项目用砂及混凝土的抽查检测,进一步强化违规使用海砂整治工作印发《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违规使用海砂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确保建筑用砂来源安全,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以及建筑工程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建筑工程施工等用的质量管理,对违规使用海砂行为实施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二是加强检查。20221月中旬,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派出4个检查组,对梧州、北海、贵港、玉林等42县区的13混凝土生产企业和12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违规使用海砂专项检查,共随机抽取25份砂样,经检测均未发现氯离子含量超标情况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问题整改工作成效

(一)紧盯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坚持依法依规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条条必整改、件件必落实,同时对已完成整改的项目做好巩固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溯;正在推进的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序时进度做好跟踪推进、督办督查工作;对长期整改任务,分阶段制定措施,明确短期进度和长期目标,确保整改工作按照要求和标准落实到位每个阶段的整改工作都有看得见、可核查的整改成效

)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提质增效加快补齐短板一是督促指导各地针对工作薄弱环节积极主动谋划一批新的项目,大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切实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加强基础设施及管网维护维修工作,防范生态环境污染切实提高镇级污水处理效能确保到2025年底,全区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50万吨/日、力争达到750万吨/日,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高于65%,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高于95%指导各市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发部门沟通联系,争取项目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确保2025年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5万吨/日、力争达到4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 99%以上,其中设区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力争高于85%

)加大现场督办督查力度。持续开展针灸式调研、四不两直暗访、第三方调研等工作,助力整改工作推进。调研、暗访查摆出的痛点、难点问题,以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议、聘请专家到现场指导、发函通报等方式落实问题整改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进程。结合全区住房城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治理问题多发、易发,重复产生风险的地方,强化跟踪问效、加强督导帮扶,消除系统性风险。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3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注:以下序号对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64)中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整改问题及措施,不作重新标号。

五、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管理不严问题

问题十五贺州市昭平桂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严重缺位,自201612月开展试点以来,文竹水电站等8个项目在公园内违规建设,直至20214月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现场督办反馈后,相关项目才全面停产整改。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整改工作已完成。

70. 已完成整改。贺州市制定实施昭平桂江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方案,并完成违建项目生态修复。

六、基础设施短板明显问题

问题十六广西基础设施欠账多、建设慢,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各地普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广西上报2020年设区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有44.8%,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14个地市中有5个地市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30%。即便如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仍然存在较大水分。比如北海市上报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5.8%,号称全区第一但挤掉工业废水的水分后,真实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50%。存在类似情况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还有41家,数量占比在30%以上。由于收集率过低,全区12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中,23个处理水量负荷率低于70%35个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较弱,特别是对老城区管网建设问题重视不够。2018—2020年,自治区共建设1888公里污水管网,仅有997公里建在老城区,加之管网错接漏接问题严重,无法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平均进水浓度没有提升,部分污水厂处理负荷甚至下降。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整改,其余整改按序时进度推进。

73.已完成整改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广西城市建成区入河(湖、海)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指导各市开展入河(湖、海)排污口排查,完成污水直排口、雨污混排口、雨水口等城市管网排水口摸底调查,督促各市整改落实。督促沿海三市对不达标的入海排污口实施清理整治。

74整改已达序时进度。印发《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组织各市开展污水管网排查检测工作。截至目前,9个市已完成排查检测工作并形成检测报告,柳州市主城区和柳东新区基本完成排水管网外业普查工作,贵港、玉林、河池、来宾等市正在加快推进。

75整改已达序时进度。各市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制定近、远期管网建设改造方案,待管网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后,形成分年度建设改造计划。2021全区累计建设改造排水管网(含雨水管网)1227千米2022年,全区新建、改造城镇生活污水管网1100千米以上。

76整改已达序时进度。截至目前,污水处理规模稳步提升,全区累计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580.15万吨,处理能力较2020年增加11.57%2022全区城市(含县级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2%以上,较2020年提升约7个百分点,增速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8%以上。

77.已完成整改。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工业排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评估,督促各市指导接入市政污水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编制一厂一策

78整改已达序时进度。积极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争取资金支持我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79.已完成整改。印发《广西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十四五规划》、《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进一步明确各市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任务目标,建立项目库,实行滚动更新管理,对需调整的项目按照程序调整。

问题十七防城港东兴市污水处理厂三年来集水区内新增管网近10公里,但污染物进水浓度及污染物削减量不升反降。部分污水处理厂管理粗放,贺州富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控设施及各项仪表全部损坏,活性污泥严重失活,在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长期伪造监测数据台账。

整改时限2023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整改,其按序时进度推进。

80. 已完成整改。防城港东兴市已于20226月底完成截网混接调查365千米,检测190千米,发现错接混接漏接点共计1920处,完成管网普查进度100%,并出具管网排查成果报告。

81.已完成整改。防城港东兴市城区排查发现的1920处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点,已全部完成改造和破损修复。

82整改已达序时进度。指导防城港东兴市推进城区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东盟大道等5个路段雨水管道改造施工,累计新建雨水管道约11.5千米,改造原来合流管长约8.1千米,新建污水管道约3.7千米;完成东兴镇政府住宅小区等11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施工,完成雨水管道改造约4.4千米、改造污水管道约4.6千米。2022年,东兴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约为57.32%

83.已完成整改。富川瑶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新中央控制系统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已配齐配全化验室所有设备、药剂,已完成化验员培训工作,化验室正常运行。贺州市对富川瑶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运营公司伪造数据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七、需持续深化整改问题

问题二十二近岸海域局部污染问题依然存在,2020年钦州市海水水质总体评价为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仅为70.6%,茅尾海海域5个监测点位只有1个达到环境功能区管理目标。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整改,其余整改按序时进度推进。

97整改已达序时进度。积极推进防城港、钦州市开展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方面,截至目前,防城港、钦州市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9座,处理能力62万吨;累计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66座,日处理能力8.36万吨。垃圾处理方面,截至目前,防城港、钦州共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9座,处理能力4771/日,持续推进防城港市焚烧发电二期项目(规模为500/日),不断改善两市入海河流及支流水质。

100整改已达序时进度。截至202212月底,防城港市和钦州市累计完成415千米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茅尾海沿岸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持续达标排放。

问题二十三沿海三市陆源污染控制不力,入河入海排口水质超标问题突出。钦州市茅尾海沿岸157个水产养殖排水口有41个水质严重超标。防城港市茅岭镇直排茅尾海的11个排水口水质重度污染。北海市2020年上半年监测的25个入河排污口有15个超标,下半年监测21个入河排污口有11个超标;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一排污口大量污水直排入海,将沙滩污染得一片狼藉。

整改时限:20246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整改,其余整改按序时进度推进。

101.已完成整改。沿海三市均已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制定整治方案,完成城市建成区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并开展整治,定期对规模以上入河入海排污(水)口进行监测监管,及时通报监测情况。北海市2022年以来对现有在册入河排污口开展监测4次;工业企业类入河排污口已基本实现稳定达标,2022年第四季度直排入海排污口达标率为100%。防城港市2022年全年入海排污口达标率均为100%。钦州市2022年开展8次近岸海域污染源巡查工作,2022年以来钦州市入海排污口监测达标率为100%;钦州石化产业园深海排放管网已于20218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目前没有新增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直排入海排污口。

102整改已达序时进度。北海市加快推进沿岸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截至20231辖区内南流江沿岸6个乡镇共计完成33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3市的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为66.57%

103整改已达序时进度。积极配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开展相关治理工作,继续加快推进北海、防城港、钦州市沿岸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截至20231月,北海、防城港、钦州市市累计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83座,配套管网526千米

问题二十四南流江治理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有部分支流水质较差,对近岸海域造成影响。玉林市博白县水鸣镇下包河断面2020年水质由Ⅲ类下降到IV类,周边村庄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几十户养猪场污水直排。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06.已完成整改。玉林市南流江流域内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和41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全部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营管理,48座污水处理厂尾水全部达标排放。开展城市建成区、建制镇等沿江沿河生活污水直排口排查,组织实施《南流江流域玉林城区段生活污水直排口五期截污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南流江流域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截至202212月底,完成南流江流域内400千米乡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

问题二十五一些重点问题整改抓得不紧,改得不实,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等问题。督察“回头看”指出梧州市稀土开采污染水源,整改方案明确要求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并要求梧州市开展治理与修复工作,达到环境安全要求。但梧州岑溪市未严格加强对矿山开采及水环境安全的监管,三堡镇一带区域稀土盗采严重、打击不力,2020年岑溪市义昌江大冲渡断面氨氮年平均浓度为1.5毫克/升,超出功能区标准,沙冲、蒙冲溪等义昌江支流断面氨氮浓度一度高达100毫克/升,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99倍。

整改时限:20236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整改,其余整改按序时进度推进。

108.已完成整改。岑溪市第二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建成使用。

八、环境信访问题

问题二十六一些地方和部门群众意识淡漠,对群众举报长期重视不够。此次督察进驻期间,与前两批督察重复的群众举报占比达14.9%,抽查回访不满意率高达45%

整改时限20236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整改,其余整改按序时进度推进。

112整改已达序时进度。及时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对于重复信访问题,耐心细致解释,依法依规给予答复。在日常信访处置工作中,重点关注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线索,坚持“抓早抓小”原则,及时受理处置群众信访问题。

九、其他问题

问题三十一些地方还挪用、乱用中央支持资金。南宁市将中央海绵城市试点资金超范围用于小区美化和公园亭廊景观工程。玉林市博白县安排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在河道内搞临时治污。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24.已完成整改。南宁市已分别将原用于南湖公园、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宅小区的中央海绵城市试点资金2265万元、589万元调整为市本级财政资金,将调整后的资金进行再分配,用于七一总干渠雨污截流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等海绵城市试点范围内项目。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中央海绵城市试点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管,对全市100个海绵城市项目进行审查,未发现挪用、乱用中央支持资金情况。

126.已完成整改。印发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广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中央资金管理和使用原则、资金分配办法、使用范围、绩效管理、责任追究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资金使用和管理。自治区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加强项目单位资金管理监督,严格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资金。

十、崇左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大量污水直排左江等问题

问题三十四自治区虽然明确提出管网建设要求,但督办措施失之于软,一些地市把督办考核当作“耳旁风”。崇左市管网建设严重滞后,2020年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6.7%,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黑臭水体“一填了之”,而城区唯一一座污水处理厂建成10年却长期负荷率不足40%2019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整改办分别致函督办崇左市委、市政府,却得不到重视,污水直排依旧。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整改,其余整改按序时进度推进。

138.已完成整改。崇左市完成城区排水管网排查1676.27千米,排查发现市政管网错接混接漏接点687处。已制定“十四五”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明确整改计划和整改步骤。

139.已完成整改。崇左市组织对全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开展监督性监测,加快推进城乡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超标的生活污水直排口、雨污混合排口等进行截污处理,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达标排放。定期对城市建成区相关直排口进行水质监测,及时掌握直排口水质变化情况,加快推进超标直排口整治。

140.已完成整改20222月,崇左市印发关于加强市区排水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企业生产污水及城市居民、临街商铺和建筑工地等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制度,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对餐饮业等相关监管对象加强教育引导,杜绝将污水排到雨水管网行为,全面遏制污水乱排放现象。

141整改已达序时进度。崇左市开展错接混接漏接污水管网改造工作,687处错接混接漏接点目前已完成整治347处,正在整治14处,剩余的错接混接漏接点将分期分批进行整治。完成3个污水直排口截流工作,其中,百货大楼、丽江广场2个直排口已实现晴天基本无污水直排,丽江路直排口晴天污水排放量减少,排放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完成烈士陵园对面池塘、江北二桥头池塘、崇左市江州区党校池塘、西塘池塘、民族中学池塘5个黑臭水体治理,水质稳定达标,水体周边环境持续改善。

142整改已达序时进度。崇左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完成原有设备检修、新设备安装和第二条生产线调试,实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崇左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已于20225月建成通水试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运行正常。完成平阳路应急污水处理站建设并通水试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万吨/日。202110月,自治区下达生活污水管网类项目补助资金5000万元,用于解决崇左市百货大楼、丽江广场2个直排口上游管网错接混接以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

十一、河池市凤山世界地质公园违规建设问题

问题三十五河池市凤山世界地质公园201010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世界地质公园,是目前广西唯一的世界地质公园。凤山县良利采石场在公园三级保护区内长期违规野蛮开采,生态破坏严重;穿龙岩(凤栖桃源)养生养老度假基地等3个房地产项目在公园保护区内先后上马,严重破坏国家级地质遗迹点。202011月凤山县人民政府蓄意调整公园规划,将现有开发项目所在区域全部降级,多处原国家级、省级地质遗迹保护点分别降级为省级、市县级地质遗迹保护点。公园保护区内还有非法采矿、无序开发旅游等破坏行为。

整改时限:2023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整改,其余整改按序时进度推进。

144.已完成整改。良利采石场和坡雄堡采石场、穿龙岩(凤栖桃源)养生养老度假基地、三门海·寿源阳光和三门海·世界寿源城房地产项目已完成整改。

十二、北海市等地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环境风险突出问题

问题三十六2020年广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日,但无害化处置量仅有2.09万吨/日。一些规划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十三五”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及续建的45个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截至2020年年底尚有近1/3未建成。51座在役垃圾填埋场,有24座超量填埋,实际填埋量达设计处置能力的180%。填埋场大幅超量填埋及运营管理不规范,导致超量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得不到妥善处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58.2万吨,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各种环境违法问题也随之而来。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自20126月立项后,至今仍未建成。北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违规倾倒垃圾渗滤液至市政管网,2016年以来累计偷排量达53.56万吨。南宁市横州市(原横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不完全,垃圾渗滤液直排外环境,外流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浓度超出排放标准143.7倍。贵港市桂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长期闲置,伪造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假象,骗取治污资金。岑溪市马路镇中林村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存在垃圾露天焚烧污染环境问题。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整改,其余整改按序时进度推进。

147.已完成整改。印发《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十四五”时期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实施《广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20202030年)》,印发2022年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建设目标和项目清单,2022年底,全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3.43万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75.53%,超额完成年度建设目标;45个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改造工程部分基本完成;处理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渗滤液20万立方米以上,保持渗滤液存量不超过调节池及应急池总库容的三分之一。

148.已完成整改。全区存在超量填埋、库区渗漏等问题的生活垃圾填埋场45个,全部列入2022年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改造计划,工程部分基本完成改造。

149.已完成整改。采取租赁应急处理设施、建设永久设施以及对外委托处置等方式,加快削减现有垃圾渗滤液存量。截至202212月底,共削减存量渗滤液超过20万立方米。

150整改已达序时进度。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灵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平南环保发电厂项目、桂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等5个“十三五”规划项目已投入运行,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防城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2#焚烧线已投入试运行。截至2022年底,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3.43万吨/日,较2020年增长约57%,其中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约2.59万吨/日,占比为75.53%

151整改已达序时进度。202111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PPP模式投融资方案》,拓宽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投融资渠道,促进PPP模式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实施。2021在乡村振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项目补助资金中安排1.25亿元,支持16个市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2下达6.28亿元支持全区乡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试点县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作,并鼓励采用PPP模式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运营,促进垃圾处理能力提升。

152.已完成整改。北海市已停止垃圾渗滤液违规外运,改造现有“生化+膜”工艺处理设施并租赁应急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能力达1100/日;容积为5万立方米的浓缩液应急调节池于202112月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北海市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渗滤液实际日处理能力约1000立方米,渗滤液存储量约4.3万立方米;生活垃圾交由焚烧发电项目处置,白水塘生活垃圾填埋场目前已无新垃圾填埋。

153.已完成整改。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26月已投入试运行,202212垃圾进厂总量约24万吨,已焚烧处理垃圾18.5万吨,累计发电8153.7万度。华润水泥(合浦)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项目正在进行建设。

154.已完成整改。依法对负责横州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运维的横县华都恒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完善管理制度及监督考核办法,严格按规程作业,提升填埋库区作业能力。二期项目工程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升级改造原有渗滤液处理设备,渗滤液处理能力达200/日,基本满足渗滤液处理需求。协调横县东糖糖业有限公司纸业分公司、广西宏瑞泰纸浆有限责任公司协同处置横州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已启动横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155.已完成整改。桂平市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渗滤液处理能力,渗滤液现处理能力为700/日,达标出水约250/日。目前调节池渗滤液存量约4800立方米,约占调节池库容的五分之一,处于安全液位。投资3000多万元对桂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进行扩容建设,已完成二期库区建设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700/日。

156整改已达序时进度。桂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19月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已建成并开

157.已完成整改完成广西睦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桂平分公司骗取治污资金查处工作。

158整改已达序时进度。各市印发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相关工作办法和方案,完善运行管理规范,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好农村垃圾露天焚烧管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环卫设施维护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镇和试点村建设等工作;积极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其中,防城港、贺州、崇左等市已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岑溪市马路镇中林村垃圾堆放点存量垃圾和危险废物已全部清运。

十五、茅岭江茅尾海违法采砂问题

问题三十九茅岭江流域、茅尾海海域非法采砂猖獗,大量非法采砂船长期夜间在防城港市防城区茅岭镇活动,非法砂场达58个,长期盗采对流域、海域及岸线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经督察组督办,防城港市共管控非法采砂船42艘,查实盗采砂量168万立方米。各有关部门对采砂日常监管各行其是,未能形成打击合力,虽然多次开展专项行动,但行动蜻蜓点水,非法采砂行为屡禁不止。

整改时限:20226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85.已完成整改2021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及违规使用海砂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房建市政工程违规使用海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全面组织开展针对在建项目用砂及混凝土的抽查检测,进一步强化违规使用海砂整治工作。2022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违规使用海砂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确保建筑用砂来源安全,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以及建筑工程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建筑工程施工等用的质量管理,对违规使用海砂行为实施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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