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等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30801批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结果(20230801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4日
附件
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结果(20230801批)
序号 | 注册工程师类别 | 注册类型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审核意见 |
1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延续注册 | 卢桥 | 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意。 |
2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延续注册 | 石慧萍 | 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同意。 |
3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延续注册 | 李文蕊 | 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同意。 |
4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延续注册 | 许莹莹 | 桂林理工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 | 同意。 |
5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注销注册 | 李宣良 | 广西鑫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同意。 |
6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初始注册 | 谢志林 | 广西奕群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同意。 |
7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初始注册 | 李江帆 |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同意。 |
8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延续注册 | 江雪 | 桂林理工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 | 同意。 |
9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注销注册 | 赵世景 |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同意。 |
以下空白 |
注:1、审核未通过的注册人员,可自通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退件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自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需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受理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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