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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函〔2021〕314号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现将2021年第二批广西乡村风貌提升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抓好落实:
一、2021年第二批工作任务构成
2021年第二批广西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完成14个县(市、区)全域基本整治,覆盖1.77万个村屯;二是完成“两高”(高铁、高速公路)、“两道”(国道、省道)沿线1516个村庄风貌提升及96269栋农房特色风貌塑造。
二、工作要求
工作要求参考《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广西乡村风貌提升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建函〔2020〕818号)。
三、其他要求
第二批任务原则上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按期完成的,自治区给予1000元/栋奖励,将在下一批资金中予以安排。请各地于2021年6月开始,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度报送至我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陈勍、卢山雄;联系电话:18174107500、18778186658;工作邮箱:gxzjtfmtsb@163.com。
附件:⒈2021年第二批广西乡村风貌提升全域基本整治和“两高两道”沿线风貌提升及农房特色风貌塑造项目计划表
⒉ 2021年第二批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两高两道”沿线风貌提升及农房特色风貌塑造任务清单
⒊ 2021年第二批广西乡村风貌提升全域基本整治任务清单(电子版另行发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17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