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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试行)》(桂建标准科技〔2026〕3号)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厅科技委)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广西区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及企事业单位中,长期从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研究的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本领域战略需求和发展趋势;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四)服从厅科技委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厅科技委组织的会议、评审、调研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提供咨询建议;
(二)针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发展战略性、全局性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发展重大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
(四)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布局、重大科技攻关任务设置提出咨询建议;
(五)根据有关评选规则,参与对有关重要科技奖项的评议或咨询;
(六)负责组织研究或办理厅科技委交办的有关重要事项。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由申请人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表各项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已退休且无社会职务的人员,单位推荐意见处可不加盖公章。
(三)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不超过2名。
(四)请各推荐单位将申请表盖章PDF版和电子版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于2026年5月8日前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科技处工作邮箱:tkjc@zjt.gxzf.gov.cn。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五、遴选与聘任
我厅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并按程序公示后正式聘任。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厅标准科技处。联系人:李璐君;联系电话:0771-2260042。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21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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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请粘贴近期 两寸免冠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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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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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技术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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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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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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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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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及业绩 |
(可以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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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见 |
本人承诺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遵守工作纪律,保证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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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 意见 |
我单位推荐 同志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并积极支持其参与相关工作。 负责人签名: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行业类别可以填写土木工程、智能建造、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风景园林、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计算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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