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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十六)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2026-01-28 10:5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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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部分问题整改公示要求,现将我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十六)整改任务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

问题十六:广西基础设施欠账多、建设慢,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各地普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广西上报2020年设区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有44.8%,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14个地市中有5个地市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30%。即便如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仍然存在较大“水分”。比如北海市上报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5.8%,号称全区第一,但挤掉工业废水的“水分”后,真实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50%。存在类似情况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还有41家,数量占比在30%以上。由于收集率过低,全区12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中,23个处理水量负荷率低于70%35个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较弱,特别是对老城区管网建设问题重视不够。2018—2020年,自治区共建设1888公里污水管网,仅有997公里建在老城区,加之管网错接漏接问题严重,无法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平均进水浓度没有提升,部分污水厂处理负荷甚至下降。

二、责任单位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整改责任单位之一)。

三、整改情况

2021年以来,我厅大力督促指导各地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所明确的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工作。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制定《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科学确定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总体规模和布局,明确“十四五”期间重点目标任务。二是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面开展建成区内生活污水直排口排查整治,14个设区市累计排查发现直排口821个,其中768个为2023年底前排查发现,53个为后续再排查新增部分,目前已完成整治770个。三是组织开展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排查检测,14个设区城市累计排查管网约1.86万公里,为实施管网建设改造提供技术支持;四是加快推进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累计完成城镇(含镇级)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6209公里,新增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81.55万吨/日。五是指导各市加强设施监管,定期开展培训调研,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排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开展全面排查评估,商请共享评估情况。六是强化资金争取,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2021年以来累计争取获得6.96亿元中央资金、1.47亿元自治区PPP项目建设运营补助资金支持。

截至2025年底,全区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01.7万吨/日,2025年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1.29%,全区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镇(含镇级)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6209公里,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四、验收情况

2026115日,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研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备案事宜。经集体研究并报请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问题十六通过验收销号备案。

本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22643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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