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有关部门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清单〉的通知》(桂政办函〔2025〕21号)要求,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予以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
一、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结合实际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规则。
二、依法依规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投诉和举报,调查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