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本级清算资金的通知》(桂财建〔2024〕142号),截至目前,所涉及的项目已全部完成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经研究,现宣布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原印发的《关于加快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7号)失效,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韩姝妤;联系电话:2260048。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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