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热门推荐: 城市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件通知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91838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成文日期:2024年03月12日
标  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建房〔2024〕4号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2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2024-03-12 23: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全区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引导业主和物业服务人通过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保障物业的依法、安全、合理使用,充分发挥示范文本的示范指引作用,切实减少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纠纷,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广西壮族自治         广西壮族自治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12



解读:《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政策解读方案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