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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2024-01-29 16: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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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函》(桂环督办函20242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涉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负责推动落实整改问题9整改措施42截至目前9个问题已完整改5个,其余4个问题整改均已达到序时进度42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33,剩余9整改措施均已序时进度3个典型案例1个重点督办件,有2个已完成整改销号并通过验收,剩余2均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持高位推进,压紧压实责任。印发《2023年深化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整改任务、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厅党组季度召开工作会议,听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二)加强督促指导,提升整改实效一是强化工作部署,2023年以来,召开了3次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3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会、5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会以及多次约谈会、督办会、现场会,下发通报、督办函、提醒函近50份。结合季度工作会议强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相关工作。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和历次暗访调研发现问题等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召开一对一问题交办会逐市逐项交办问题组织专家会同各市、县(市、区)逐个问题分析成因,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求各市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建立对账销号整改机制。强化监督检查通过针灸式调研、四不两直暗访、第三方调研市级交叉检查等工作方式有机结合,每季度定期开展全区生活垃圾实地检查测评,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监督检查督导工作。

(三)加强项目建设,持续补齐短板一是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印发2023年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分步骤推进我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共完成721公里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全区累计建成市县污水处理厂129座,处理规模达594.35万吨/日,新增处理能力21.35万吨/,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突破60%,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5%)。二是稳步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023年全区新建成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9座,新增焚烧处理能力4950/截至2023年底,全区累计建成在用67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总能力达3.53万吨,其中焚烧日处理能力2.97万吨、占比达到84.1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24个百分点;全区共12个设区市建成在用14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到3090

(四)拓宽资金渠道,强化要素保障。积极对接自治区相关部门,用好一般性债券、EOD、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央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资金等资金政策推动补短板项目尽快落地2023年全区共7个污水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1.29亿元3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获得自治区财政补贴金额0.27亿元。同时,积极推动各地包装项目,2023年全区获得增发国债支持排水项目49.34亿元、支持生活垃圾处理项目0.41亿元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美丽中国建设为引领,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不断提升全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

(一)加强督察督办力度一是持续推进中和自治区生态督察反馈意见审计指出问题等各类问题整改,定期分析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继续加大调研检查力度,通过针灸式调研、四不两直暗访、第三方调研交叉检查以及实地测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工作。对于推进问题整改不的各市责任主体,及时通过督办、约谈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责任落实对于整改进度滞后或者拒不整改的市,商请纪委监委部门联合督办,确保整改达到预期目标

)持续补齐短板弱项一是督促指导各市开展自查自纠,从污水垃圾处理能力缺口、收集管网空白和错混接、垃圾处理设施管理规范等方面梳理分析短板弱项,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改建、扩建、管网改造建设,污水直排口整治、垃圾填埋设施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二是加强项目储备,指导各市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送至国家重大项目库,积极争取乡村振兴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补助资金,并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等同步推进。三是指导各市将污水垃圾处理项目、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融入城市更新、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积极争取银行融资支持。确保到2024年底,全区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20万吨/日,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高于63%,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高于95%在保持设区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95%的基础上,持续巩固生活垃圾分类成效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3.5万吨/日、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超过85%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污水垃圾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污水排放和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渗滤液处置的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确保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二是指导相关城市建立完善污水收集管网运营维护管理机制,实施源头排放、过程收集处理末端排污的污水全过程管控;规范生活垃圾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到分类处置全链路的监督管理建立整改落实跟踪制度,通过实地查看、定期复检等方式对已销号备案的问题进行核验,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清单

附件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清单


一、基础设施短板明显问题(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问题第六类

广西基础设施欠账多、建设慢,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各地普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广西上报2020年设区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有44.8%,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14个地市中有5个地市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30%。即便如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仍然存在较大水分。比如北海市上报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5.8%,号称全区第一但挤掉工业废水的水分后,真实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50%。存在类似情况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还有41家,数量占比在30%以上。由于收集率过低,全区12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中,23个处理水量负荷率低于70%35个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较弱,特别是对老城区管网建设问题重视不够。2018—2020年,自治区共建设1888公里污水管网,仅有997公里建在老城区,加之管网错接漏接问题严重,无法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平均进水浓度没有提升,部分污水厂处理负荷甚至下降。(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问题十六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整改,其余整改按序时进度推进。

1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印发《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组织各市开展污水管网排查检测工作。截至目前,12设区市均已完成排查检测工作并形成检测报告。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74

2整改已达序时进度的事项一是各市制定近、远期管网建设改造方案,形成分年度建设改造计划。2021年全区累计建设改造排水管网(含雨水管网)1227千米2022年全区新建、改造城镇生活污水管网1100千米2023年全区累计建设改造排水管网(含雨水管网)721千米。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75)。二是截至目前,污水处理规模稳步提升,全区累计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594.35万吨,处理能力较2020年增加14.32%2023年全区城市(含县级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0%以上,较2020年提升约23个百分点,增速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8.88%以上。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76)。三是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积极争取相关资金支持我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78

防城港东兴市污水处理厂三年来集水区内新增管网近10公里,但污染物进水浓度及污染物削减量不升反降。部分污水处理厂管理粗放,贺州富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控设施及各项仪表全部损坏,活性污泥严重失活,在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长期伪造监测数据台账。(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问题十七

整改时限2023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指导防城港东兴市推进城区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东盟大道等5个路段雨水管道改造施工,累计新建雨水管道约11.5千米,改造原来合流管长约8.1千米,新建污水管道约3.7千米;完成东兴镇政府住宅小区等11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施工,完成雨水管道改造约4.4千米、改造污水管道约4.6千米。截至202312,东兴市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为58.74%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东兴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由2021年的107.922/L提升至2023年的128.95/L,污染物削减量由2021年的2240吨提升至2023年的2811吨。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82

)柳州市5个县级生活垃圾填埋场4个有渗漏问题,其中鹿寨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漏点多达16处。(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问题十八)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销号对柳州市4个县级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过自治区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同意销号。同时,督促指导柳州市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填埋作业、雨污分流、消杀、渗滤液处理等运维工作,规范环境监测,确保三废污染控制满足环评及相关标准要求,避免问题反弹回潮。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84

、需持续深化整改问题(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问题第七类

近岸海域局部污染问题依然存在,2020年钦州市海水水质总体评价为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仅为70.6%,茅尾海海域5个监测点位只有1个达到环境功能区管理目标。(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问题二十二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整改,其余整改按序时进度推进。

1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积极推防城港、钦州市开展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方面,截至目前,防城港、钦州市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9座,处理能力62万吨;累计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66座,日处理能力8.36万吨。垃圾处理方面,截至目前,防城港市、钦州市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9座,在用5座,处理能力3500/日,持续督促指导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500/日),不断改善两市入海河流及支流水质。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97

2整改已达序时进度的事项。截至202312月底,防城港市和钦州市累计完成440千米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茅尾海沿岸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持续达标排放。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100

沿海三市陆源污染控制不力,入河入海排口水质超标问题突出。钦州市茅尾海沿岸157个水产养殖排水口有41个水质严重超标。防城港市茅岭镇直排茅尾海的11个排水口水质重度污染。北海市2020年上半年监测的25个入河排污口有15个超标,下半年监测21个入河排污口有11个超标;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一排污口大量污水直排入海,将沙滩污染得一片狼藉。(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问题二十

整改时限:20246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整改,其余整改按序时进度推进。

1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积极配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开展相关治理工作,继续加快推进北海、防城港、钦州市沿岸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截至202312,北海、防城港、钦州市累计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81座,配套管网577千米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103

2整改已达序时进度的事项。北海市加快推进沿岸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截至202312底,辖区内南流江沿岸6个乡镇共计完成33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为65.94%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102

、环境信访问题(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第八类

一些地方和部门群众意识淡漠,对群众举报长期重视不够。此次督察进驻期间,与前两批督察重复的群众举报占比达14.9%,抽查回访不满意率高达45%(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问题二十六

整改时限20236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销号并公示。及时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对于重复信访问题,耐心细致解释,依法依规给予答复。在日常信访处置工作中,重点关注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线索,坚持“抓早抓小”原则,及时受理处置群众信访问题。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112

、崇左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大量污水直排左江等问题(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第十类

自治区虽然明确提出管网建设要求,但督办措施失之于软,一些地市把督办考核当作“耳旁风”。崇左市管网建设严重滞后,2020年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6.7%,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黑臭水体“一填了之”,而城区唯一一座污水处理厂建成10年却长期负荷率不足40%2019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整改办分别致函督办崇左市委、市政府,却得不到重视,污水直排依旧。(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问题三十四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整改,其余整改按序时进度推进。

(一)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督促指导崇左市开展错接混接漏接污水管网改造工作,687处错接混接漏接点目前已完成整治536处,剩余的错接混接漏接点将分期分批进行整治。完成3个污水直排口截流工作,其中,百货大楼、丽江广场2个直排口已实现晴天基本无污水直排,丽江路直排口晴天污水排放量减少,排放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完成烈士陵园对面池塘、江北二桥头池塘、崇左市江州区党校池塘、西塘池塘、民族中学池塘5个黑臭水体治理,水质稳定达标,水体周边环境持续改善。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141)。

(二)整改已达序时进度的事项。崇左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完成原有设备检修、新设备安装和第二条生产线调试,实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崇左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已于20225月建成通水试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运行正常。完成平阳路应急污水处理站建设并通水试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万吨/日。202110月,自治区下达生活污水管网类项目补助资金5000万元,用于解决崇左市百货大楼、丽江广场2个直排口上游管网错接混接以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2023年崇左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33.74%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142

、北海市等地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环境风险突出问题(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第十二类

2020年广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日,但无害化处置量仅有2.09万吨/日。一些规划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十三五”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及续建的45个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截至2020年年底尚有近1/3未建成。51座在役垃圾填埋场,有24座超量填埋,实际填埋量达设计处置能力的180%。填埋场大幅超量填埋及运营管理不规范,导致超量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得不到妥善处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58.2万吨,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各种环境违法问题也随之而来。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自20126月立项后,至今仍未建成。北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违规倾倒垃圾渗滤液至市政管网,2016年以来累计偷排量达53.56万吨。南宁市横州市(原横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不完全,垃圾渗滤液直排外环境,外流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浓度超出排放标准143.7倍。贵港市桂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长期闲置,伪造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假象,骗取治污资金。岑溪市马路镇中林村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存在垃圾露天焚烧污染环境问题。(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问题三十六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部分已完成整改,其余整改按序时进度推进。

(一)已完成整改的事项。桂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19月开工建设,202328日该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建成并点火运行。目前工程已建成并开始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156

(二)整改已达序时进度的事项。一是202210月底,原《“十三五”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未建成的7个项目(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厂、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防城港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平南县环保发电厂项目一期工程、桂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灵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全部完成建设,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7350/日,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断提高。为科学谋划全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目前正组织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修编工作。(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150)。二是20211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印发《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PPP模式投融资方案》拓宽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投融资渠道促进PPP 模式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的实施。2021自治区共安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亿元,支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项目建设其中安排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补助资金1.25亿元。2022年,自治区共安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亿元支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项目建设其中安排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补助资金0.8198亿元。2023年,自治区共安排补助资金1800万元支持各地处理渗滤液和垃圾分类工作。(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151)。三是各市印发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相关工作办法和方案,完善运行管理规范,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好农村垃圾露天焚烧管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环卫设施维护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镇、试点村建设等工作;积极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其中,防城港、贺州、崇左等市已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岑溪市马路镇中林村垃圾堆放点存量垃圾和危险废物已全部清运。(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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