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27031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金融监管总局广西监管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29日 |
标 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金融监管总局广西监管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 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建房〔2024〕3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9日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金融监管总局广西监管局各分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
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是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的重要措施。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金融监管局总局派出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尽快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摸清辖区内房地产项目情况,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二、加快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金融监管局总局派出机构按照《通知》要求,推动各地市政府于2024年2月底前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由城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将协调机制成立后情况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前,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要主动作为,加强工作对接沟通,先行开展房地产项目融资需求摸底,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并推送给本地金融机构,成熟一批报送一批。南宁市作为全国35个重点城市之一,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节奏,抓紧建立协调机制,尽快推送和实施一批项目,发挥好示范作用。
三、加强跟踪调度指导
各市协调机制要指导所辖各县(市、区)做好房地产项目融资工作,加强对全市房地产项目融资工作的跟踪调度,建立重点项目融资工作台账,每周汇总相关情况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抄送金融监管总局广西监管局。各市协调机制要定期组织各方会商,及时研判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项目融资需求,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需自治区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及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金融监管总局广西监管局。
附件:XX市已推送金融机构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调度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 西 监 管 局
2024年1月29日
XX市已推送金融机构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调度表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分类 |
开发企业名称 |
开发企业资质等级 |
主导开发企业集团 |
房企属性 |
规划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规划住宅总套数(套) |
是否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 |
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是否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 |
开工时间 |
施工状态 |
已确定一家贷款主办银行,并建立贷款资金封闭监管制度 |
预售资金未被抽挪或抽挪的预售资金已追回 |
已制定贷款使用计划和项目完工计划 |
有与融资额基本匹配的抵押物 |
融资需求 |
新增银行融资(万元) |
主办银行(手工输入精确到市分行) |
主办银行分类 |
资金缺口 |
项目融资进度表 (每周填报) |
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其中已售套数 |
其中展期 |
是否已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 |
房企与银行对接具体成效 |
是否获得融资授信 |
融资授信金额(亿元) |
已提取金额 (亿元) |
存在的困难问题 |
需要自治区层面解决的事项 | |||||||||||||||||||||||||||
其中已售未交付套数 | |||||||||||||||||||||||||||||||||||
1、一级资质;2、二级资质 |
1、恒大;2、绿地;3、融创 |
1央企2国企;3民企;4混合所有制;5其他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 |
||||||||||||||||||||||||||||||||
单选 |
单选 |
单选,见下方清单(共56家) |
单选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只有以上两个选项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不限制小数位数 |
不限制小数位数 |
不限制小数位数 |
单选 |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