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3-568551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17日 |
标 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参加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建标〔2023〕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7日 |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消防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的通知》(建司局函标〔2023〕41号)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定于2023年3月23日开展《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2本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现就我区组织参加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培训时间: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会期1天。
(二)培训地点及方式:培训采用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观看。自治区培训地点:广西建设大厦2楼视频会议室集中培训。各市、县(市、区)培训单位请登录直播间参加培训。
访问方式一:
进入“全国住建系统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www.mayortraining. com),点击“新闻通知”栏“2023年第一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图片,按提示观看(直播密码666666,密码下同)。
访问方式二:
电脑端:输入链接https://jlx.xet.tech/s/3eIHWV进入直播间,按提示扫码、输入密码学习。
手机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直播间,输入密码后即可学习。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由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承办,培训内容及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三、参加人员
(一)自治区培训。
⒈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勘察设计处,自治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等相关处室(单位)各1名负责人;
⒉ 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广西建设工程消防协会、广西勘察设计协会、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广西建筑业联合会、广西监理协会各1名负责人;
⒊ 各有关设计、施工、审图、监理等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
(二)市、县(市、区)培训。
不统一要求集中培训,由市县具体组织。
⒈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分管负责同志及具体业务负责人员;
⒉ 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的全体人员;
⒊ 各市、县(市、区)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具体由市、县(市、区)组织通知)。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安排1名同志到自治区培训地点集中参加培训,并于3月21日上午下班前将培训回执电子版发送至我厅标准定额处工作邮箱:gxbzdec@zjt.gxzf.gov.cn。
(二)请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在本地参加培训。
(三)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汇总本市及所辖县(市、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3月21日上午下班前将培训回执电子版发送至我厅标准定额处工作邮箱:gxbzdec@zjt.gxzf.gov.cn。
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厅标准定额处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标准定额处王英豪,0771-2260357;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处刘晨星,0771-2368211。
附件: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的通知》
⒉ 自治区培训现场参加培训有关企业名单
⒊ 培训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17日
附件2
自治区培训现场参加培训有关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备注 |
1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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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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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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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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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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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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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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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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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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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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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广西良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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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广西政和消防安全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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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广西固荣消防技术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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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广西博成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
附件3
培训回执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职称 |
手机号 |
所在市县 |
备注 |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