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164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我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商请推荐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领域专家的函》(桂发改环资函〔2022〕2437号)的要求,自治区拟组建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委员会。现就征集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建筑、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事相关政策研究或技术应用的研究专家、技术专家、管理专家。
二、具体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国家和我区有关碳排放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了解国内外相关领域最新理论和技术动态。
(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若是区外专家,应能够按要求参加有关交流咨询等活动。
三、征集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征集,单位推荐时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推荐单位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可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8月22日前报送至我厅,电子版请发送至工作邮箱。经我厅核查后,将符合条件的专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入选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委员会。
(二)入选专家拟实行动态管理,任期五年。
(三)入选专家应积极参与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决策咨询工作,连续3次不参加相关工作,视为自动放弃专家委员会成员资格。
联系人:科学技术处李毅;联系电话:0771-2260041;工作邮箱:gxjstkj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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