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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第二批“桂惠贷-建设贷” 入库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2-07-04 18: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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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21297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进一步推动建筑业复工复产提升建筑业企业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促进我区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扩大“桂惠贷-建设贷”受惠面,决定征集第批入库企业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桂惠贷-建设贷”产品申请主体

申请“桂惠贷-建设贷”的建筑工程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202111日起至今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一)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二)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或具有两个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三)具有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且2021年度建筑业总产值在各设区市排名前20%

(四)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且2021年度建筑装饰总产值在全区排名前50位;

)获得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或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

范基地称号;

注册在东兴市或在东兴市有在建项目且已于2022630日前复工复产

、申请入库流程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请“桂惠贷-建设贷”的建筑业企业,按要求向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桂惠贷-建设贷”企业申请入库审批表(详见附件),经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后报送我厅进行复核已纳入第一批“桂惠贷-建设贷”入库企业名单的建筑业企业无需再次申请。经我厅核通过入库企业名单,将转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由局将入库企业名单上传至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企业即可在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发布融资需求。

、其他事项

我厅对入库建筑业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的建筑业企业,将移出入库企业名单。

设区市要加强“桂惠贷-建设贷”政策宣传,主动对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对有融资意向的建筑企业,做好企业申报指导工作,并于730日前将符合条件并已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报送至我厅。

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电话:0771-226029815084774209;电子邮箱:gxzjtjgc@163.com


附件:“桂惠贷-建设贷”建筑工程企业申请入库审批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74

附件

桂惠贷-建设贷建筑工程企业

申请入库审批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符合申请条件之一:

有“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或具有两个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具有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且2021年度建筑业总产值在各设区市排名前20%

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且2021年度建筑装饰总产值在全区排名前50位;

获得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或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称号;

注册在东兴市或在东兴市有在建项目且在2022630日前复工复产

(计划申请企业在符合申请条件之一的内打“√”,除因产值排名符合申请条件外,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应佐证材料需附后)

企业法人签名:企业名称(盖章):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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