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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活动的通知

2022-06-21 17: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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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设20224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为持续提高我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鼓励、引导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技术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我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办法(试行)》(桂建发〔20195号,以下简称《评定办法》),我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评定类别为综合工程成果类,包括:

(一)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

(二)优秀(公共)建筑设计;

(三)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

(四)优秀传统建筑设计;

(五)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六)优秀园林景观设计。

二、申报要求

2022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活动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申报方式。2022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通过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系统(以下简称评定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材料按照申报细则要求通过评定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和成果资料上传,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

评定系统网址:http://guangxipy.thwysys.com/

网上申报时间:自202275日至81518:00止。

评定系统登录方式:申报单位账户采用注册方式创建,由申报单位自行注册登录,具体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参阅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系统使用手册申报单位(请自行登录评定系统下载)。

(二)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且截至申报开始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过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申报单位自愿申报。申报单位申报时应按本申报通知及申报细则(详见附件1,也可从评定系统自行下载)要求,在评定系统上提交相应申报类别的申报书、申报项目合同、申报项目相关技术文件、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以及消防安全合格证明(工程勘察、园林景观设计及海外项目除外)等相关材料。

申报单位要按推荐次序认真填写《申报单位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扫描上传评定系统),申报项目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名单等信息应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原则上不予更改,并附本单位内部公示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三)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评定办法》和各评定类别申报细则有关要求。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独立完成或者为主完成,并应为20216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后经生产运行(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的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消防验收时间以取得消防竣工验收(查验)报告时间为准。

中外合作设计项目申报本次成果评定的,必须是由中方承担完成主要工作量并建设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项目。由中方承担单位负责牵头申报,并提交一份外方承担单位书面同意文件以及各方所承担工作量的相关证明文件。申报项目名称后注明中外合作设计。

注册在我区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区外、国外(境外)独立完成,或作为承担主要工作的单位合作完成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可按同等条件申报,并应承诺该申报项目未曾参与过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类奖项(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评选活动。

在我区完成信息登记的区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独立完成或为作为主要单位完成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经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组织评选部门同意并承诺不在两地同时申报奖项的,可按同等条件申报。

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应按整体工程项目,由主要完成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必须在申报前征求合作单位意见,并对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次序协商一致,一经提交原则上不予更改。

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家单位申报一次,不得重复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或分项目不得另行申报。

已参加过往届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成果等次评定)或其他省(部)级勘察设计类奖评选(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的项目,无论获奖与否,都不得再次申报(经评审列为暂缓评定的申报项目除外)。

(四)主管部门初评审核(推荐)意见要求。

项目所在地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

1)项目属性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申报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择优推荐,通过评定系统完成线上形式审查、线上出具初评推荐(审核)意见。

2)项目属性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之外的其他属性类别申报项目:由广西勘察设计协会择优推荐,通过评定系统完成线上形式审查、线上出具初评推荐(审核)意见。

注册在我区的勘察设计单位在区外、国外(境外)独立完成,或作为承担主要工作的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并将推荐意见原件扫描上传评定系统。

3.已获得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自治区其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授予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二等及以上奖项(等次)的申报项目,无需主管部门出具初评推荐意见,可直接上报。

(五)部分申报材料填报上传要求。项目申报材料按照申报细则要求通过评定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和成果资料上传,其中:

申报书:各评定类别的申报书需在评定系统填写齐全后,从评定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到评定系统。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按照申报细则内《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模板填写完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单独作为附件扫描上传评定系统。

合作项目证明: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申报单位必须在申报前征求合作单位意见,对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次序协商一致后,形成《合作项目申报声明》,填写工作分工表,并在单位签章表内加盖所有完成单位公章(模板详见各评定类别申报细则),同时还应提供合作协议书或者联合体协议书等相关合同文件。以上申报材料应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后单独作为附件扫描上传评定系统。

相关技术性文件:申报单位上传至评定系统的相关技术文件应为PDF格式,照片应为JPG格式。所有技术性文件和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具体文件材料清单详见各专业类别申报细则要求)中均不得出现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或设计人员姓名,否则按初审不通过处理。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要求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于2022730日前通过评定系统按照申报要求完成各项信息填报和相关材料上传,于2022815日前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反馈意见完成申报材料的修改完善。不予受理逾期报送申请。

申报单位应随时关注评定系统审核反馈消息。因申报单位未能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及时修改、补正申报材料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本单位(部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工作,在评定系统中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指定专人对申报项目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签署申报单位法人代表人声明,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材料弄虚作假,将不符合评定条件规定的材料推荐上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列入企业失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西勘察设计协会应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项目初步审查及推荐等工作,要加强账户管理,在对申报项目开展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和出具初评推荐意见时,应严格控制数据适用范围,防范泄露、滥用、篡改信息等行为。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西勘察设计协会要做好本辖区域内或本行业相关项目申报的组织动员工作,并于2022815日前通过评定系统完成申报项目审核(推荐)工作,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等项目的申报材料报送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委员会。

(四)当申报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的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水运工程设计项目数量不足3个,或者通过材料形式审查的项目数量不足3个时,该评定类别项目将作暂缓评定处理,本届不再评选,可在下一届评选活动中继续参评。

当其他评定类别的申报项目数量不足5个,或者通过材料形式审查的项目数量不足5个时,该评定类别项目将作暂缓评定处理,本届不再评选,可在下一届评选活动中继续参评。

(五)申报单位应对其申报的所有项目申报材料负责,截止申报后,不予受理调整或修改申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六)申报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不予受理评定。申报材料一经上报,将不予退回,请自留备份。

(七)申报成果等次评定的单位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评定结果公布后如发现有项目存在与评定条件不符或重复申报的现象,将按照《评定办法》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分别给予降低评定等次、撤销评定结果、全区通报、暂停该项目申报单位两届申报资格的处理,同时列入企业失信档案。

(八)我厅负责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等次评定工作,部分具体事务委托广西勘察设计协会办理。

(九)本次评定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尽事宜可联系我厅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咨询,技术问题请致电评定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进行咨询。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联系人:陆绍清;联系电话:0771-2368335

(二)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联系人:徐小莉;联系电话:0771-5708252

(三)评定系统技术支持单位

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18974869630;工作邮箱:liuyang.26@qq.com

联系人:胡勇辉:13974994535


附件:1-1. 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项目申报细则

1-2. 优秀(公共)建筑设计项目申报细则

1-3. 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项目申报细则

1-4. 优秀传统建筑设计项目申报细则

1-5. 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申报细则

1-6.优秀园林景观设计项目申报细则

2.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

3. 展板排版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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