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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67829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文日期:2025年03月18日
标  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勘察信息化质量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建设计消防〔2025〕5号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0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勘察信息化质量管理的通知

2025-03-20 10:0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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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3号修正),我厅依托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构建“源头可溯、过程可控、责任可究”的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强化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一)建立全过程确认机制。在监管平台中增设建设单位监督确认流程。建设单位应通过监管平台发起勘察流程,选择勘察单位,在勘察过程中对勘察现场作业人员资格、设备配置、勘察钻探质量等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并验收确认勘察工作成果。

(二)强化施工勘察监管。施工勘察阶段,建设单位应依据《广西工程勘察信息化数据采集及异常处理规则(试行)》,借助监管平台对施工勘察过程信息、结论以及异常情况处理过程进行全面、准确的信息化记录。相关记录信息将推送至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以便于后续监督管理需要。

二、规范勘察单位行为,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

(一)落实终孔录像制度。勘察单位在钻探终孔时,应通过监管平台实时上传终孔录像,录像内容应清晰展示测量钻孔深度过程、周边场地情况及现场作业人员等信息。

(二)强化现场人员管理。勘察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勘察信息化记录时,应通过监管平台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确保现场作业人员与平台登记人员信息一致。严禁无证上岗、冒名顶替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可通过“广西勘察”APP对勘察项目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终孔录像、人员认证等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二)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对辖区内勘察单位、建设单位做好政策解读,确保政策宣贯到位。

(三)请各单位自行登录监管平台(地址:https://gckcsj-dc.gxcic.net/login),在帮助中心里查阅监管平台操作指南、终孔录像及人脸识别要求。

本通知自202541日起实施。

联系人:陆绍清;联系电话:0771-2260061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3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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