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17041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23日 |
标 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建函〔2024〕33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3日 |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为激发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不断提高我区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水平,推动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要求,拟开展第三批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行业范围
(一)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
(二)工程设计:包括建筑(含人防工程)、市政、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民航、水利、电力(含核工业)、煤炭、冶金建材、化工石化医药(含石油天然气)、电子通信广电、机械军工、轻纺农林商物粮。
二、评选条件
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
(二)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卓著成绩,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区内外乃至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广西区内累计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含相关专业研究生就读期间)8年(含)以上,国家已实施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还须具有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
(四)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主持过本行业至少5项重大、重点或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项目)的勘察或设计工作,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项目的国内先进水平,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
(五)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的工程项目至少获得过1项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者2项(含2项)以上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或省部级与本专业有关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六)在工程勘察设计理论上有较高造诣,有专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技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省级期刊上发表过学术(技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过不少于2部省部级及以上已正式发布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七)承担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未发生过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八)未因勘察设计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九)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以评选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三、申报材料要求
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人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原件,详见附件3)。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关于申报人的主要业绩评价和书面推荐意见(原件)。
(三)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和各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四)有代表性的工程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五)相关学术专著、论文、标准、标准设计、专利、专有技术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以上材料申报表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他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以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PDF)两种方式报送。
四、申报及推荐要求
(一)符合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其真实性后,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先报本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排序后,再上报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委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的意义,积极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
(二)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人(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至所在单位。
(三)各单位应严格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认真做好推荐、审核工作。
(四)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须于2024年6月21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初审。同一单位推荐2名及以上申报人员的,需同时提供1份推荐单位申报人员排序表(详见附件1)。
(五)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须于2024年7月1日前,在通过初审的人员申报表相应栏中填写审查意见后,将申报表、申报人工作成果证明材料及推荐排序表(详见附件2、3)统一报送评委会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0楼2012室)。
(六)对逾期报送申报材料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七)评选结果公布后,获评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被评选上的其余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由评委会办公室保留3个月,申报人可申请取回,逾期不予保留。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陆绍清;联系电话:2368335;电子邮箱:tsjc@zjt.gxzf.gov.cn。
附件:⒈ 推荐单位申报人员排序表
⒉ 推荐排序表
⒊ 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推荐单位申报人员排序表
经公开选拔和民主评议,我单位同意推荐以下人员参加第三批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人员排序如下:
张XX 本人签名:
王XX 本人签名:
李XX 本人签名:
刘XX 本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推荐排序表
经我局组织审查,以下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参加第三批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人员排序如下:
张XX
王XX
李XX
刘XX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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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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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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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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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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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申报人声明
本人 (身份证号码: )郑重声明,本人填报的《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均属真实,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
二、主要栏目填写内容说明:
“教育和主要工作经历”一栏按时间顺序填写,从大学教育开始,包括取得国内外专业学历情况;
“获奖情况”主要指申报人获得的各种荣誉以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专业(如房屋建筑与土木工程中的结构设计、工业项目中的工艺设计等)负责人主持的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或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项情况;
“主持的工程项目”主要指申报人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的勘察或设计的重大、重点或大型建设项目(含境外项目)情况,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在项目中的职责、项目工程规模、达到或超过国内同期、同类项目先进水平情况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学术论文著作与编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主要指申报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专著、在国家级核心期刊或省级期刊上发表的学术(技术)论文情况及在国内外的影响等,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已正式发布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编制情况;
“其他”主要指申报人在专利、专有技术、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和效益情况说明。
三、申报人应如实逐项填写申报表,如遇没有的内容请填写“无”。
四、本表中的文字一律用中文书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五、本表需用A4型纸制作,填写完整后请将本表一式3份(另附电子版1份)连同与申报有关的附件材料(一式3份)一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附件材料亦需用A4型纸制作,并与本表分开装订成册。
六、本表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gxzf.gov.cn/)下载,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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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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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照片)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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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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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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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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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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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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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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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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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勘察设计 工 作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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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的执业 注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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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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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现有技 术职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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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外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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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种 党派或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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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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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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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和主要工作经历: | ||||
获奖情况: | ||||
主要业绩及作品(附作品照片) | ||||
主持的工程项目: |
学术论文著作与编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 |
其他: | |
廉洁声明 |
本人郑重承诺: ⒈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⒉严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保护工作和研究中的机密信息,不泄露国家、组织和个人的隐私; ⒊自觉服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
所在单位 意见 |
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
设区市住房 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