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64494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22日 |
标 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核查专家第一批成员名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建设〔2023〕3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2日 |
桂建设〔2023〕3号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把关作用,提高我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促进我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可持续发展,我厅决定组建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核查专家库。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推荐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行业勘察设计质量专家的通知》(编号:20210168)相关规定,经各相关单位推荐、组织审核等程序,确定了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核查专家库第一批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成员的管理遵循科学、合理和守信原则,采用动态管理和信用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在专家核查、培训、诚信记录的基础上建立有效反馈机制。
二、各专家库成员应当加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签订有关协议,严格执行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坚持科学、客观、公平、公正、保密的工作原则。
三、各专家库成员在参与工作的过程中应保证客观公正,对核查意见及相关工作结果负责;不得泄露其他专家核查意见,不得泄露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事项,核查结果公布前不得向社会公开专家组核查意见。
今后,我厅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具体情况对专家库成员进行适时调整和补充。
附件: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核查专家库第一批成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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