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3-571087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1日 |
标 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全区第二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严管地区”名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建函〔2023〕44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1日 |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 惩防并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7〕15号)要求,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我厅决定将南宁市等2个设区市、南宁市五象新区等8个县(区)列为2023年全区第二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同时,结合地方整改情况,决定将2023年全区第一批“严管地区”中的北海市等4个设区市、南宁市青秀区等4个县(区)移出“严管地区”名单(详见附件2)。
“严管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特别是连续列入“严管地区”名单的,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深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事故发生。请“严管地区”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3年8月15日前向我厅书面报告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我厅将继续采取明查暗访、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大对上述地区的监督力度。年度内3次及以上列入“严管地区”的,我厅将在年度设区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扣减相应分数。
附件:⒈ 2023年第二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名单
⒉ 移出2023年第一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
2023年第二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严管地区”名单
序号 |
地区名称 |
事由 |
1 |
南宁市 |
属于2023年第一批“严管地区”。2023年5月2日,市本级监管项目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继续列入“严管地区”名单。 |
2 |
南宁市五象新区 |
2023年4月6日、6月9日分别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 |
3 |
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2023年6月4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
4 |
来宾市 |
属于2023年第一批“严管地区”。在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中,随机抽查市本级监管工程项目2个,被责令停工整改项目2个,停工率100%。继续列入“严管地区”名单。 |
5 |
柳州市融安县 |
2023年3月28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
6 |
柳州市鹿寨县 |
2023年6月6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
7 |
柳州市柳东新区 |
2023年6月8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
8 |
百色市田东县 |
2023年4月7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
9 |
贺州市八步区 |
2023年3月23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 |
10 |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2023年4月3日发生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
附件2
移出2023年第一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严管地区”名单
序号 |
地区名称 |
事由 |
1 |
北海市 |
属于2023年第一批“严管地区”。2023年3月下旬以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辖区内未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在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中,随机抽查市本级监管工程项目3个,被责令停工整改项目0个。符合退出“严管地区”条件。 |
2 |
百色市 |
属于2023年第一批“严管地区”。2023年3月下旬以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市本级监管项目未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在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中,随机抽查辖区内(含所辖市、县)工程项目6个,被责令停工整改项目0个。符合退出“严管地区”条件。 |
3 |
贺州市 |
属于2023年第一批“严管地区”。2023年3月下旬以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市本级监管项目未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在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中,随机抽查辖区内(含所辖县、区)工程项目4个,被责令停工整改项目2个,停工率未超过50%。符合退出“严管地区”条件。 |
4 |
河池市 |
属于2023年第一批“严管地区”。2023年3月下旬以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市本级监管项目未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在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中,随机抽查辖区内(含所辖县、区)工程项目7个,被责令停工整改项目0个。符合退出“严管地区”条件。 |
5 |
南宁市青秀区 |
属于2023年第一批“严管地区”。2023年3月下旬以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辖区内未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符合退出“严管地区”条件。 |
6 |
南宁市马山县 |
属于2023年第一批“严管地区”。2023年3月下旬以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辖区内未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在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中,随机抽查县区监管工程项目2个,被责令停工整改项目0个。符合退出“严管地区”条件。 |
7 |
贵港市桂平市 |
属于2023年第一批“严管地区”。2023年3月下旬以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辖区内未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符合退出“严管地区”条件。 |
8 |
贵港市覃塘区 |
属于2023年第一批“严管地区”。2023年3月下旬以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辖区内未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符合退出“严管地区”条件。 |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