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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24273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文日期:2023年04月14日
标  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春节后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督导暨2023年第一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桂建管〔2023〕7号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4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春节后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督导暨2023年第一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3-04-14 10: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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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管20237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3220日至32日,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春节后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督导暨2023年第一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覆盖14个设区市和所辖的16个县(市、区)。其中,建筑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方面,共随机抽检在建项目50个,涉及49家建设单位、49家施工单位和43家监理单位,共发出隐患整改建议书37份、停工整改建议书13份;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暨招标投标行为方面,共随机抽检招投标项目66个,发现需要整改的项目43个。此外,检查共发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540个,发出消防安全整改建议书50份。各检查小组均在受检的设区市召开了情况反馈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了详细反馈和说明,要求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整改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

本次检查对受检地区复工复产、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情况、市场行为情况及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采取措施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扎实推进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未发生中小学生溺水责任事故、未接报食品安全中毒情况报告,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各地均实现了进场项目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常态化。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各地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方面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各地、各企业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加强有关工作。

(一)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方面。一是个别项目未使用全区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编写项目招标文件。如仍采用广西建筑业诚信库信息作为评标依据;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招标文件只选择7家投标单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与招标文件范本要求的9家不符。二是个别项目资质等级设置不合理。二级资质可承接的项目要求投标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过高,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三是个别项目使用最低资质时,对优于资格要求的资质另外加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范本要求。四是个别项目评标委员会组建不符合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有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总人数只设置7人,或施工、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评标专家仅为1人,或评标委员会人数与招标文件约定不一致。五是个别项目业绩分设置不规范,要求类似业绩特定为公共建筑。六是个别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公示内容不完整。如未公示中标候选人业绩;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市场行为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能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本次现场检查的50个项目中,有6个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即开工的问题,占比为12%。二是个别项目未按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和支付方式。三是个别建设单位未按要求设立专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四是部分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现场检查时发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管理人员均未到场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检查和验收记录等履职资料缺失严重。五是个别项目未能按当地监督机构检查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如项目对当地监督机构216日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未按时报送整改回复。六是个别项目存在涉嫌违法转包分包问题。

(三)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方面。大部分受检项目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要求,未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消防水源消防给水管网以及消防用电设施,违规在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违规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主要表现:一是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消防安全履职不到位。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等均未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临建设施、安全疏散、临时消防设施、作业防火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总体规划部署,未按规范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未落到实处。二是施工现场违规使用、储存可燃物和易燃、可燃材料。建筑施工现场工棚、仓库、食堂、宿舍等临时建筑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施工现场随意存放大量木材、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三是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较差,现场消防设施配置不足。大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疏散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消防车道等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置数量严重不足,部分建筑施工现场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车道。四是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部分项目施工现场相关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人员未经过系统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建筑工地动火作业不规范、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巡查、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教育、施工方案的审批、施工验收记录、技术交底等关键记录缺失。

(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在建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部分项目未能提供钢筋、水泥、砖、砂等主要材料的进场报审、出厂合格证、进场抽样复试检测报告等资料。二是现场拌制混凝土质量没有保障。现场拌制混凝土及砂浆未计量投料,同条件试块未放至楼层相应部位养护,混凝土质量没有保障。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危大工程无清单或识别不正确,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即擅自施工,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与方案不符,部分项目危大工程无安全管理台账、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人员登记记录、项目负责人现场履职记录、现场监督记录、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记录。四是模板支撑架和外脚手架搭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部分项目模板支撑叠层搭设,支架与外脚手架相连。五是临时用电不规范。部分项目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部分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未做接零保护、分配电箱未做重复接地。

(五)建筑起重机械方面。一是个别项目机械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无验收牌,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二是司机及指挥人员未与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三是施工企业在起重机械对安装方案审核不严谨,导致塔吊与周边建筑物存在碰撞的安全隐患,多塔作业普遍存在未编制多塔作业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四是大部分监理单位对起重机械管理工作不重视,未能按照文件要求履职,主要体现在未参与设备进场核验及设备安装、顶升、使用过程的监督,未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未能及时发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未向建设单位或监管部门报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未能有效监督租赁、安装单位的管理行为。

三、处理意见

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建议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从各地报送的整改材料看,大部分项目已完成整改,但仍有部分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罚到位,请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持续跟踪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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