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热门推荐: 城市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件通知 > 建筑市场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提交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的通知

2022-09-27 1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编号:20221860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单位及评标专家:

为加强对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不断提高评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上传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已在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标专家管理系统”)注册的评标专家应当于2022年10月10日前完成无犯罪记录查询(查询办法详见附件1),并将查询结果全屏截图(不得裁剪或编辑)上传至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上传办法详见附件2)。在评标专家管理系统新注册的评标专家应当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当地评标专家上传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进行审核,初次审核工作应于2022年10月10日24:00前完成。自2022年10月11日起,未按要求上传有效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的评标专家,将暂停参与评标,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将对其进行锁定,并在抽取过程中自动予以屏蔽。被锁定的评标专家可以上传有效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申请解锁,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审核。

二、在评标前提交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自2022年10月11日起,对于全区所有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均需向项目评标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开标日前30个日历天内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其中,招标人评委应在提交招标人评委材料时一并提交;随机抽选的评委应当在项目评标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身份验证时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进行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允许评委进入评标室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由项目评标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归档备查。

三、其他事项

(一)请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并组织各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必要时进行全流程演练,并做好突发情况预案。

(二)请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尽快告知当地评标专家,并开通咨询热线,接受评标专家咨询。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771-2260298。


附件:1.无犯罪记录查询小教程

      2.上传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小教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附件1

无犯罪记录查询小教程


  1. 在微信界面中下拉,搜索小程序“桂警通办”。

2.选择登录方式“微信登录”。

3.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4.选择所在城市。

5.点击右下角查询。

6.点击无犯罪记录查询。

7.进行身份确认,开始人脸识别验证。

8.人脸识别成功后,点击确定。

9.一般20分钟内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查询结果或在微信服务通知中查看结果。

10.查询结果显示。


附件2

上传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小教程

  1. 登录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http://dn4.gxzjt.gov.cn:1151/zjthy/login.aspx?type=3&ReturnUrl=%2fzjthy%2f)

2.打开专家信息维护菜单,点击扫描件管理按钮。

3.点击第8项“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扫描件管理按钮。

4.点击选择电子件上传按钮,选择本机中的无犯罪记录截图上传。点击作废按钮后可重新上传扫描件。

5.在电子件列表中显示有文件,证明已上传成功。




文件下载: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