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热门推荐: 城市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件通知 > 村镇建设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57561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文日期:2024年12月23日
标  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建函〔2024〕655号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2024-12-30 10:1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的有效方法和路径,我厅梳理总结了各市、县(市、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推广的有关经验做法,现予以印发,请各地认真学习借鉴,结合实际抓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

附件: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122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

序号

政策

措施

主要

举措

具体做法

健全保护管理制度

(一)出台传统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

1.南宁市出台《南宁市扬美古镇保护管理条例》,将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江西镇扬美村的保护发展进行单独立法。

2.柳州市、玉林市、钦州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等市县出台了《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或《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3.柳州市出台《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强化了传统村落村寨防火安全。

(二)制定传统村落保护政策措施

1.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南宁市中国传统村落白蚁危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和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南宁市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安全、历史文化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2.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出台《三江侗族自治县程阳八寨景区核心区村民建房及住房保护工作方案》,规范中国传统村落林溪镇平岩村(程阳八寨景区)村民建房行为,有效保护村落核心区内侗族传统民居风貌特色。

3.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为加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弘扬涠洲文化特色,促进历史文化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出台《涠洲岛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发展鼓励办法》,在保留传统珊瑚石民居特色风貌的基础上,推动盛塘、白沙寮等传统村落实施保护性旅游开发。

(三)建立传 统 村 落保护发展组织推动机制

1.钦州市灵山县成立由党政领导牵头,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文化旅游等部门负责人和各镇(街道)主要领导组建的“传统村落保护领导小组”;设立县传统村落保护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1名,副主任1名,专项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

2.贺州市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推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采取“村企合作”、“村银合作”、“村组自营”、“项目开发”等四种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模式,既不突破集体所有制形式又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充分保障农户财产权,激活了投资者的经营权,部分传统建筑在内的众多闲置农房变身“黄金屋”。

(四)健全传统村落保护监督考核机制

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印发《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巡查管控工作的通知》,对传统村落进行定期巡查;住房城乡建设、文物保护等多部门采用电子监控、村级联络员现场巡查、专业人员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对传统村落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动态监控。

构建多

方参与

机制

(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1.南宁市宾阳县古辣镇古辣社区蔡村采用村集体与公司合作经营模式,引进企业投资约8000万元,把蔡村打造成国家4A级旅游景区,年均接待游客量20万人次,带动消费600万;江南区江西镇扬美村通过成立村办企业,村集体经济收入连续两年突破50万元。

2.桂林市灌阳县引入广西秋潮集团,建设千家洞文旅度假区(含自治区级传统村落新圩镇小龙村),总投资3.02亿元,用于建设观景平台、玻璃栈道和村内基础设施,提升新圩镇小龙村传统村落人居环境。

3.贺州市钟山县公安镇荷塘村探索“团队包村打造”新模式,建立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活动中心,统筹推进整村历史环境要素的修复与改造。通过公司化运营实施保护工作,吸引人才返乡并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荷塘村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约800万余元,打造了民宿、酒吧、餐厅、轻食吧等商铺,增加了村民收入以及就业岗位。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秀水村以中央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为基础,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约6.8亿元,建设秀水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和民族文化艺术写生基地,自20244月份投入运营以来,共接待区内外写生创作者超3万人次。

(二)推动政策性金融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1.贺州市八步区以自治区拨付的1000万元作为本金开展融资,目前农发行广西分行授信人民币3.1亿元,用于八步区千年古郡临贺故城(包含中国传统村落贺街镇河西村)保护利用项目建设。

2.百色市西林县开展政银企协作,积极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新路子,全力打造集生态旅游、非遗传承展示、传统农耕文化体验、美食民宿、研学、农产品交易于一体的传统村落保护提升与民俗文化传承示范项目,获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隆林支行传统村落保护项目贷款1.5亿元。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1.桂林市灌阳县观音阁乡大井塘村引导村民参与传统村落规划方案设计,村民自筹资金560多万元,用于环境整治和老屋修缮保护等项目;扶持村民回村发展产业,示范期内吸引回流村民人数达69人。

2.贺州市钟山县公安镇荷塘村通过“政府+村集体+运营企业”的模式,多方出资筹集10万元,将闲置教学点改造成邻里公社大食堂。正式运营以来,实现营业收入近20万元,平均每月收入达3万元以上,让荷塘村民可以通过“租金+股金+薪金”实现增收,有效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

创新保护利用方式

(一)活化利用传统建筑和传统民居

1.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将闲置的传统民居活化利用为古香古色的侗族民宿、农家乐、非遗展示馆等;将传统建筑改造成侗族歌谣、戏剧、刺绣、侗族木构技艺文化展示馆、写生基地、研学基地、红色基地等,目前已累计活化利用传统建筑70余处。

2.桂林市灌阳县实施传统村落“百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重点对49个传统村落内约100幢精品古民居进行保护修缮,引入文创工坊、研学基地、民俗展演、工艺传承基地、主题民宿等功能,并培育农文旅融合新业态,激活村落经济效益。如文市镇月岭村将传统民居群打造为集科普、展示、研学等功能多元的文化馆群;文市镇玉溪村将文氏祠堂改造成油茶制作技艺研学基地,打响“灌阳油茶”名片,月利润超1万元。

3.钦州市灵山县新圩镇萍塘村紧扣“红色村庄、古韵萍塘”发展主题,依托红色故事,将抗日活动旧址、邓政洽故居、邓氏宗祠分别活化利用为萍塘革命史馆、红色宣传教育基地和村委办公场所,把传统村落打造为文宣窗口、学习基地、实体博物馆等。

4.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将传统建筑与多种新兴业态、瑶族文化等结合,对闲置传统民居进行内部功能的改造和外部形态的修缮,植入艺术工作室、民俗展览馆、瑶族油茶馆、美食小吃铺、知青馆、咖啡厅等业态,增加群众收入。此外,采取“房屋入股,统一运营”的方式,农户通过与平台公司合作,将自家闲置房屋经营管理权入股公司,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装修、统一经营,全力打造具有瑶族民居特色风格和农村原生态氛围的“民宿”发展新模式。

(二)保护提升传统村落特色风貌

1.桂林市灵川县灵田镇长岗岭村推进古建筑群分期分片区修缮工程,对年代久远、建筑艺术价值高、部分构部件损坏的传统民居进行修缮。在实施整治中,对一些倒塌房屋、围墙的残缺部分进行塑化加固处理,对破烂、凹凸不平的古巷道进行平整、固定石块、清理杂草碎石,保持村落传统风貌特色。

2.桂林市灌阳县新街镇江口村对主要线路上不协调建筑进行传统风貌改造;对传统建筑实施保护性修缮和宜居性改造;对传统民居进行局部修缮、对危旧民居进行加固;实施公共空间微改造及美化亮化提升工程;对旧址园、龙门桥头、古渡口等节点及古街巷进行景观、绿化、亮化提升建设,并完善标识系统,打造“湘桂古道生态休闲融合区”的示范村。

3.北海市推动设计下乡,组织从事规划、建筑设计、土地管理等工作2年以上的专业人才,开展传统建筑修缮、环境整治等驻村服务,对传统村落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农房实施按图选型、按图建设、按图检查、按图验收、按图发证的“五图”机制,延续传统建筑乡土元素和特色民族文化风格,最大限度保留传统村落整体风貌。

(三)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南宁市江南区筹集资金约1.81亿元,修建江西镇至扬美村二级公路约8公里,并进行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等建设。

2.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簕山古渔村,村党支部以股份制形式作为融资手段,筹集建设资金近4000万元,完善簕山古渔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3.贺州市钟山县探索“三个清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设施短板清单、上级政策支持投向清单、项目谋划申报和建清单)方式集中全县各行业部门优势资源,完善村落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截至目前,累计投入资金约1.5亿元,重点完善村落道路、照明、水利渠道、供水等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发展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

1.桂林市灵川县九屋镇江头村凭借独特的古村建筑、爱莲文化和田园山水资源,通过土地流转,在村落旁边修建了爱莲荷花园,连片种植莲花220亩,实现租地、务工、旅游接待等三方面增收。桂林市灌阳县新圩镇小龙村建成由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瑶家餐厅、乡村民宿、袁隆平院士楼等区域组成的小龙生态农庄。

2.贺州市钟山县公安镇荷塘村打造“匠人部落”网红打卡村和慢生活体验区,举办复古集市、主题音乐会等,承办“红廉文化进乡村”与跨年电音节与灯光音乐嘉年华活动,2024整村营业收入约达370万元,其中村集体经济收入约达80万元;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岔山村打造电商直播村,构建富川农旅融合乡村生态;依托潇贺古道入桂第一村的区位优势,融合古代中原文化、岭南文化,探索“古村+美食+电商直播”的发展之路,推出兴隆风雨桥、潇贺古道博物馆等20余处特色景点,贺州“金牌长寿小吃”岔山梭子粑粑等特色小吃;打造“红色乡土直播间”,在电商销售平台推出岔山腐竹、香芋等农特产品,每年提供300多个就业岗位,年接待游客达50万人次,有效带动脱贫人口的就业与增收。

传承优秀传统建筑文化

(二)培育传统建筑工匠

1.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积极发挥乡村传统建筑工匠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杨似玉、杨求诗等列入侗族木构建筑技艺国家级传承人名录中的工匠,进行“传帮带”培养接班人,积极传承保护非遗技艺,已累计培训1000多人次。

2.桂林市灌阳县出台《灌阳县传统建筑修缮工匠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传统建筑修缮工匠评定和培育办法。全州县在思源民俗博物馆设立乡村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基地,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开展砌筑(马头墙、清水砖墙等)、木工、雕刻、彩绘等传统建筑技艺培训,博物馆馆长唐以金2024年获得“国家乡村工匠名师”称号。

3.贺州市2022年以来,对500名建筑工匠进行技术技能、建造工艺培训,有效缓解人才缺乏难题。富川瑶族自治县把农村工匠培训与传统村落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把工匠培训移到传统村落保护施工最前沿,在朝东镇秀水村、古城镇秀山村等传统村落组织民间工匠参加技能培训,已打造出十余支本土传统建筑工匠队伍。

(三)带动传统技艺产业发展

玉林市兴业县城隍镇龙潭村以“蓝靛古村、红色记忆”为主题,通过整合打包龙潭村的古建筑和村落景观,以蓝靛制作流程为线索,传承古蓝靛传统技艺,结合红色文化,将位于龙潭村的桂东南抗日武装起义司令部旧址打造成为党员教育示范基地及国防教育基地,该旧址获广西第二批中共党史教育基地称号。

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

(一)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

1.桂林市灌阳县2023国庆期间推出“展传统村落神韵,记魅力灌阳乡愁”嘉年华暨名优特农产品展销活动,在文市镇月岭村和玉溪村、新圩镇小龙村、新街镇江口村、洞井瑶族乡洞井村、观音阁乡寨子里村等传统村落举办竹筏开筏、瑶族竹竿舞、牌灯舞、打油茶、猜灯谜、桂剧表演等传统非遗民俗体验活动,展示传统手工红薯粉制作、传统工艺竹编等非遗技艺,活动共创收2249.94万元,吸引30.27万游客前来参观体验,并向外推介灌阳油茶等一系列特色产品。

2.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在富川民族中学、二中、二小、一幼、莲山初中、麦岭中心校、油沐中心校等学校建立非遗传承基地,组织传承人定期或不定期走进学校,开展非遗课堂学习,累计培养学生约5000人;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传承活动,截至目前已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2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8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5项;已公布的四批县级非遗项目共73项。目前全县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1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4人;县级传承人98名。大力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截至目前,共建立24个传承基地和传承点,为传承人提供了良好的创业舞台。

3.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耀达村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组建花山战鼓、铜鼓、山歌、仙琴等表演队;建设红糖、壮锦、羊角钮钟、铜鼓等非遗体验馆,加强传统技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生产性保护,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力。

(二)加强宣传推广

1.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中国传统村落平岩村举办以“侗寨百家宴 欢乐中国年”为主题的2024年全国春节“村晚”暨“春到万家”群众文化主会场活动,活动当晚全网互动声量189.64万,传播量10.51亿,获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86家主流媒体关注报道,向世界展示了独具特色的中国乡村春节民俗风采。

2.桂林市灌阳县成立传统村落编纂委员会,已出版《广西传统村落—灌阳卷》等书籍,以图文并茂方式详细记载各传统村落的历史故事和风土人情,完备专业地记录传统村落历史档案;加强主流媒体宣传力度,在学习强国平台发表《传统村落的“重生之旅”灌阳县“文旅融合+数智创新”驱动和美乡村发展》等文章,在《中国建材报》刊登《传统村落的“重生之旅”》等文章;拓展新媒体平台展示,制作洞井村等5个村专题宣传视频,制作推介视频300多条,吸引5万余人次观看。

(三)推动数字化保护

1.桂林市灌阳县建立传统建筑“普查-测绘-建档-重生”数字化保护模式,运用“多方式、多场景”技术手段,通过倾斜摄影、三维扫描等技术数字化展现村落基因特征,完成100余处历史建筑数字建档、30处历史建筑和10处文物建筑数字测绘和三维孪生建模工作、运用数字重生技术复原月岭村牌坊,并制作传统建筑建造技艺解构演示视频,详细解读地域传统营建智慧。并且灌阳县全面完成了32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馆工作,成为全区首个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全覆盖的县。


文件下载:

解读